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2013〕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一重山裸露地表坟墓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殡葬改革是项长期任务,必须稳步推进。此次整治主要针对高速公路、铁路沿线裸露地表的坟墓,经过做细致的工作后,鼓励迁移安放在骨灰堂或安葬于公墓,其余通过植树披绿方式,限期集中整治,恢复生态植被,达到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看不到坟墓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市政府成立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参加(名单附后)。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2013年3月15日前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竭镇泉,联系电话:2215079,传真:2215146)。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由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政府负责并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2013年2月底至4月6日)

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摸清底数等工作。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各种媒体,并采取社会公告、派发传单等形式,做好法规政策宣传,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高速公路、铁路沿线进行实地勘察,摸清坟墓底数,查明墓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各县(市、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31目前将整治工作调查摸底情况上报至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植树披绿、生态整治(2013年4月6日至6月5日)

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基础上组织开展植树披绿、生态整治工作。整治任务要采取区分路段、分区包片等方式落实到具体单位、个人。对“活人墓”要予以坚决拆除。民政部门负责调查、汇总需要整治的坟墓数量;林业部门根据需要整治的坟墓数量,结合“四绿工程”建设,测算苗木数量,统筹绿化苗木,指导绿化工作;财政部门做好专项资金保障工作;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巡查,及时通报违法占地建坟情况,协助民政、林业、国土等部门做好查处整治工作;公安部门对阻碍、干扰整治工作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检查验收,督促整改(2013年6月5日至8月底)

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政府要组织实地验收、总结工作,为下一步拓展整治范围积累经验。各县(市、区)政府在6月15日前将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整治工作成员单位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宣传、民政、林业、国土、交通运输、铁办、财政、公安、监察等部门要明确具体职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制,既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在整治过程中,要把握工作策略,注意工作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努力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标本兼治,长效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联动,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在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营造绿色生态环境的同时,严禁违规土葬行为,从源头上解决乱埋乱葬问题。殡葬服务机构要规范骨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要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弘扬厚养薄葬等文明的祭奠方式。具体做到“四个结合”:堵疏结合;宣传发动与依法治理相结合;阶段性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依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四)强化督查,严肃追究。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每个月通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不定期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在整治过程中,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跟踪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力,草遮、搭棚、涂漆等弄虚作假行为予以通报,对妨碍整治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由行政主管部门查清基本事实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移送监察部门依照规定处理。

附件:龙岩市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

附件

龙岩市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赖继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赖进益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福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温国能市监察局局长

王汉高市民政局局长

冯添桂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廖深洪市林业局局长

成员:孙崇雄市公安局副局长

邱远梁市民政局副局长

邱思敏市财政局副局长

谭学平市交通局副局长

侯小丽市文明办副主任

吴广兴市铁办副调研员

徐明兴福建省高速公路龙岩管理分公司副经理

郭志丹闽西日报社副总编

黄庆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联络员:高文光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员

刘宜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大队长

李秉弘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正科级副主任

竭镇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赖芳兰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明建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刘晓东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公路路政与超限运输管理科科长

简德胜市林业局营林科科长

胡长缨市文明办综合科科长

俞晨市铁路建设开发公司部门副经理

魏巍龙岩高速公路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科科长

赵伟闽西日报社记者部主任

杨章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邱远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文光、竭镇泉、简德胜、明建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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