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涵组团西环路东侧大金溪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涵组团西环路东侧大金溪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宁政文〔2014〕418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金涵组团西环路东侧大金溪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规〔2014〕28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金涵组团西环路东侧大金溪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350901-05-F-09地块,总建设用地面积4.6684公顷;主导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中的体育场馆用地(A41),容积率不大于1.1,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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