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纂2015《宁德年鉴》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纂2015《宁德年鉴》的通知

宁政办〔2015〕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按照“一年一鉴”要求,现将2015《宁德年鉴》组稿要求明确如下:

一、认真对照《承编单位一览表》中下达的任务,指定专人收集并按照正规格式撰写,2015年4月31日前报送,电子稿与图片(条目稿及大事记尽量配像素高而清晰的图片一并上报)发《宁德年鉴》邮箱([email protected]),正式文件格式的纸质稿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加盖公章后送市方志委年鉴科。

二、上报内容:条目体稿件、大事记、照片、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人物、英模人物、各单位领导成员名单、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年鉴时限:只记述2014年度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资料。

四、数据标准:主要以统计部门为准。

五、行文规范:年鉴稿起首必须有【概况】,正文标题黑体3号,条目标题黑体4号,正文字体仿宋4号,行距固定值26磅,稿件末尾注明具体撰稿人姓名及联系号码便于沟通。

联系人:龚美华13859685000、周小迟13616081016;

办公电话:2299317(年鉴科);

附件:承编单位一览表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承编单位一览表.doc

http://www.ningde.gov.cn/cms/eWebEditor/uploadfile/201503240940498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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