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甘肃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甘肃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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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4-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甘肃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强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2013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现将《2013年甘肃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是涉及全省教育事业全局的综合性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抓实抓好。
二、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师德师风建设新模式和方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从本地、本学校实际出发,紧密结合《方案》确定的8项主要活动,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社会,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并自觉按照师德规范要求履行教师职责。三、加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积极联系当地主要媒体,建立“2013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宣传平台,通过简报、手机报、新闻视频、网络、广播电台等形式和媒体,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真正使教师职业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
四、强化措施,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绩效考核督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全过程的督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曝光台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举报,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对经查实的违犯职业道德的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严重违纪的要给予处分,对于违犯法律、法规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省教育厅“师德师风建设年”工作督查组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在全省进行通报。
五、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师德师风建设各项活动。“师德师风建设年”分为总体部署、活动实施、总结表彰、推广提升四个阶段。3-4月为总体部署阶段,5-8月为活动实施阶段,9-10月为表彰阶段,11-12月为总结提升阶段。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周密部署,精心做好本地、本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年各项活动实施工作,并将制定的实施细则于2013年4月3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认真总结本地、本学校经验,形成书面总结于2013年10月31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省教育厅师范处李连军
联系电话:1391935575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2013年甘肃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方案doc.doc
甘肃省教育厅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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