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兰州市组团参加省外境外展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兰州市组团参加省外境外展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兰政办发〔2015〕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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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兰州市组团参加省外境外展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2015年兰州市组团参加省外境外展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1日
2015年兰州市组团参加省外境外展会
工作方案
为充分利用省外境外展会资源,进一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省区市的经贸往来、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增强我市招商引资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组团参加省外境外展会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甘肃省参会参展总体安排
2015年,全省统一组织参加的省外、境外展会共有59个,由省商务厅、省贸促会和省经合局统一组织。其中,由省商务厅组织的展会有:省外16个,境外8个;由省贸促会组织的展会有:省外11个,境外7个;由省经合局组织的展会有:省外14个,境外3个。
二、兰州市参会参展安排
2015年我市组织参加的展会共有17个(详见附件分工表),由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牵头做好展会组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省上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贯彻落实“一会一主题”的相关规定,认真筹划,积极组织,做好参会参展工作。参展后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与客商的跟踪联络,积极做好后续工作,确保活动真正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
(二)参展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相关规定,厉行节约,提高实效,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在参会人员规模上,除参展企业人员和承担相应工作任务且确需到会的政府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原则上概不参加。
(三)要根据省上参展的主题要求,重点宣传兰州新区及我市投资环境和产品,展示展销我市名优特新产品,筛选有针对性的招商项目,开展投资贸易促进活动。
(四)要注重发挥企业参会参展的主体作用,以企业为重点,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搭建平台,开辟渠道,精心组织特色产业企业参会参展,引导企业利用省外境外展会资源,开展投资贸易洽谈。
(五)加强参展现场管理,不得随意转让展位,加强展览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展会管理规定,实行牵头部门责任制,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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