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临夏州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临夏州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临州办发〔2012〕16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州人社局《2012年临夏州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临夏州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

为了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州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乡镇畜牧兽医站、农技推广站及基层社保、文化、旅游等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缓解就业压力,根据甘肃省《2012年实施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2】81号),结合我州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项目内容

全省选拔10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主要内容为:招录28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2200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2000名畜牧兽医、农学类专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等涉农站(所)工作;招录1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保工作;招录10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文化站工作;招录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单位工作。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临夏生源2002年及以后毕业、尚未就业、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志愿且适合农村中小学任教、乡镇卫生院工作和到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社保、旅游及文化一线工作;

2、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3、符合招录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具体要求以省人社厅等部门下发的《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为准)。

三、选拔方式及时间进度

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办法进行选拔。5月份,由各县(市)组织报名;7月份,全省统一组织报名考试;8月份,审批录用;9月份组织岗前培训,安置上岗,并检查验收。

四、指标分配及安置办法

(一)指标分配。省人社厅根据我州基层教师、医护人员、畜牧兽医、农技、社保、文化、旅游岗位的需求及报名情况,分解下达选拔指标。

(二)统一考试。招录选拔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150分),两项分值加为总成绩(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其中,农村中小学教师增加面试环节。

(三)初选、体检、公示。按分配指标及总成绩,招录项目全州统一录用,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对符合条件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四)审批、培训、上岗。对符合条件的拟录取人员,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上正式发文。各县(市)要严格按照报考岗位,对录取人员及时安置上岗。上岗前,由相关部门对录取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保障措施

选拔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政策标准,纳入省财政转移支付。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当地县(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单位。

组织考试的工作费用,由省、州、县(市)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上主管部门组织考试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州上组织考试所需费用由州财政负担,县(市)工作经费由县(市)财政分担。

六、考务组织

州、县(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教育、卫生、农牧、财政、监察、旅游、等部门(单位)成立考试领导机构和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协调及实施工作。

州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州委常委、副州长曹正民担任,副组长由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社局局长马锦峰担任,成员由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监察局、州卫生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局、州旅游局、州文化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州选拔办公室设在州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考试工作领导机构和考务办公室,并将组成情况报州考务办。

在各级考务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考务工作。人社部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审核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及相关证件;教育、卫生、农牧、旅游、文化等部门协助负责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审核等;自考部门负责报名信息采集、数据汇总、考场编排、准考证印制、纸卷保管等工作;监察部门对考试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审批阶段的材料审核等工作由各级教育部门具体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项目组织

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州人社局牵头,州教育局、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农牧局、州文化局、州卫生局、州旅游局等有关部门配合,会同各县(市)政府共同组织好落实工作。其中,代课人员的资格审核等工作由教育部门具体负责,人社部门配合完成。

(二)工作纪律

1、严格纪律。招录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增强考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必须严肃处理。

2、加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对招录工作的重要环节,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3、狠抓落实。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省上有关招录工作的政策规定。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八、验收办法

招录工作完成后,由州人社局会同州教育局、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局、州文化局、州卫生局、州旅游局等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书面报告州政府和省人社厅,接受省上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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