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爱心慈善之星”称号的通报

颁布单位: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爱心慈善之星”称号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3年,在第四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期间,各地各单位围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这一主题,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涌现出一大批具有社会责任感、乐于奉献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特别是在“8•17”潮阳、潮南洪涝灾害和“9•22”天兔风灾面前,社会各界人士纷纷伸出援手、奉献爱心、赈灾救灾,更彰显了汕头人民乐善好施、甘于奉献、助人为乐的社会新风尚。为褒扬善举,推进我市扶贫济困和公益慈善事业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授予龙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等9个单位(个人)为“爱心慈善之星”之“★★★★★”、珠海市泰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个单位(个人)为“爱心慈善之星”之“★★★★”、琼海兆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59个单位(个人)为“爱心慈善之星”之“★★★”。

公益慈善事业是献爱心、暖人心、惠民生的崇高事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慈善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营造良好环境,努力开创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希望“爱心慈善之星”获得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中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发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积极参与我市各类公益慈善活动,为打造“慈善之都”、建设美丽幸福汕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爱心慈善之星”名单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5日

相关附件:f70附件.doc

http://www.shantou.gov.cn/ucapformsresource/resourceservlet.ucap?key=/2014/7/eb6bcb00-39e9-4cd9-ab69-844361a201a7&filename=f70%E9%99%84%E4%BB%B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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