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河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办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河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办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沧政发〔2014〕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沧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成功承办了河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本届省运会的成功筹办和我市参赛成绩取得历史性突破,全面实现了“传承奥运理念、弘扬武乡文化、创新服务管理、精炼精彩经典”的办会目标,充分展示了靓丽、繁华、宜居、和谐新沧州的城市形象,凝聚了发展人气,振奋了人民精神,进一步提升了沧州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在省运会筹办过程中,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抽调精干力量,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做好各项筹办工作,凝民心、聚民智、举民力,圆满实现了预期工作目标,涌现出了一批任劳任怨、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为了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沧州市体育局“河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办工作突出贡献奖”,沧州市委办公室等24个单位“河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办工作贡献奖”;给予马英利等17人记二等功,万树森等28人记三等功,贾树东等1人记大功,孙爱武等18人记功,及秋晨等60人嘉奖;授予刘春秀等37人优秀教练员称号,杨书玮等118人优秀运动员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作出新的贡献。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发扬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为实现全面建成沿海经济强市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1、河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办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河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办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5日

附件1:

河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办工作

先进集体名单

(共25个)

一、突出贡献奖(1个)

沧州市体育局

二、贡献奖(24个)

沧州市委办公室、沧州市政府办公室、沧州市委宣传部、沧州市公安局、沧州市教育局、沧州市城市管理局、沧州市交通运输局、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沧州市卫生局、共青团沧州市委、沧州体育管理中心、沧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沧州日报社、沧州广播电视台、沧州市供电公司、沧州消防支队、沧州武警支队、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沧州师范学院、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工贸学校、沧州市朝阳小学、沧州市迎宾路小学。

附件2:

河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办工作

先进个人名单

(共279人)

一、记二等功(17人)

综合组:苑秀才蒋井森

开、闭幕式组:初勇宜刘永福

接待组:梁艳(女)贾西赞

安全保卫组:张殿臣刘彦雄

参赛备战组:何李

竞赛组:马英利

场馆保障组:于新建

宣传组:陈卫民

市场运作组:张胜利

志愿者组:孙丽娜(女)

交通秩序组:郭磊

城市环境整治组:刘朋悦

海兴工作组:陈健

二、记三等功(28人)

综合组:王彬邓志英(女)徐超

开、闭幕式组:吴廷杰

参赛备战组:刘海照

竞赛组:董军(女)张兰菊(女)

场馆保障组:兰丕禄

资金保障组:于景芳李广波

市场运作组:刘建新张宗祥

接待组:陈玉娟(女)董如星

志愿者组:胡学锋温力超

安全保卫组:张向阳王爱国

城市环境整治组:吴淑霞(女)

交通秩序组:方志华孙强

车辆保障组:万树森

海兴工作组:郭维东李建峰

宾馆保障组:周钧平

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组:胡朝阳

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组:边超

沧州武警支队:刘辉

三、记大功(1人)

车辆保障组:贾树东

四、记功(18人)

综合组:韩冰

开、闭幕式组:马文艳(女)

参赛备战组:孙爱武

宣传组:冯倩(女)王林岩

城市环境整治组:吴胜奇

气象服务组:常志坤

车辆保障组:王洪林

场馆保障组:朱爱民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张烨

沧州师范学院:韩希民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李连芝(女)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张虹(女)

沧州工贸学校:于俊海

沧州市朝阳小学:刘振焕(女)

沧州市迎宾路小学:刘霞(女)

沧州市第二中学:马军

沧州市第十四中学:刘强

五、嘉奖(60人)

及秋晨(女)、马晶、马超、马路、万建民、孔波、王毅、王琼(女)、王华基、王秀萍(女)、王洪军、王洪国、王庚群、冯卫红(女)、白明月、朱林、刘军、刘世元、刘玉柱、孙宏伟、孙宾华、孙金权、关振生、任海龙、邢洪旺、苏波、李卫国、李冬冬、李强(市政府办公室)、李强(市公交集团公司)、杜伟伟(女)、吴震、吴国新、张伟、张阁、张丽(女)、张如伟、张国福、张润芝、张金鑫、张殊楠(女)、何广贤、陆文治、邵昱博、胡博、胡志伟、胡树君、苑国星、姜洪超、席晨晨、徐香(女)、徐林江、郭斌、高志伟、唐景卿、常馨以(女)、韩丰泽、谢勇、蒋希才、蔡新强。

六、优秀教练员(37人)

在河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上带队夺得单项金牌(含单项小团体)的全体教练员确定为优秀教练员。

刘春秀(女)、刘月震、姬秀梅(女)、王树山、穆建新、田增超、马小文(女)、回洪卫、肖建波、夏艳玲(女)、张毅、张洪沧、高连佐、姬新勇、孙新洁(女)、庞维良、刘亚男、马国庆、田金新、杨少华(女)、刘立凯、回越峰、化国亮、马泊芳、魏昌峰、马欣、马铁锁、顾瑞恒、刘军、赵松华、张文、戈浩、时中秀(女)、马春菊(女)、贾青、王桂峰、马智。

七、优秀运动员(118人)

在河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上夺得单项金牌(含单项小团体)的全体运动员确定为优秀运动员。

杨书玮、段建华、张怡帆(女)、韩邦宇、张风(女)、柴亦文、刁子瑞、孙美晨(女)、陈映滔、黄哲师、李振、常彦宇(女)、刘宏展、赵洪星、郭爱民、胡景辉、仉立辉、孙晓棠、刘佳乐(女)、刘欣艺(女)、冯艺伟(女)、许靖盈(女)、姜凌莹(女)、简晓玉、张相宜(女)、崔家祺、黄展鹏、陈俊凯、李浩、高锟、于海亮、郑媛(女)、郎青琳(女)、于凯琦(女)、阚文萱(女)、郭蕙泽(女)、魏心冉、韩振岭、黄浩楠、李鹏飞、陈博伟、张家伟、朱振奥、张锦诗、周鹭长、陈冲、王攀、党建地、刘青(女)、阚文聪(女)、龚子玉(女)、王茂璎、李明龙、刘继、于帅、季冬辉、暴杉杉(女)、路爽(女)、高杰(女)、刘娜(女)、张友伟、王晴(女)、杨方永、刘天奇、张富城、赵博涛、付政、边佳宁、李翠云(女)、林童童(女)、胡金金(女)、景双(女)、张宁(女)、任雯翟(女)、朱燕成、迟胜楠、唐萧、潘豪、谢丽荣(女)、白剑、臧颢棽、李月、张子静(女)、高彬、马欣阳(女)、王帆(女)、李永利、苑美庆(女)、王春凯、王晨、白月、闫婷婷(女)、邢文彬、褚金岗、赵田野、郑策、罗宇江、马杰(女)、黄守胜、齐玉章、杨坤澎、刘福禄、刘茗启、杨百川、刘赟(女)、李鹏、皮英辉、刘笑、苏怡(女)、陶自新、史春剑、高福成、孙嘉、赖伟、崔雅楠(女)、马吉星、李思奇、崔志德。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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