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沧政字〔2011〕21号
颁布日期:2011-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沧政字〔201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10亿元的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1年全市将集中精力抓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重点突出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全年1—5亿元重点项目新开工200个、竣工100个,5-10亿元重大项目新开工40个、竣工10个,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新开工20个、竣工5个。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2011年沧州市重点项目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望各县(市、区)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本县(市、区)重点项目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2011年沧州市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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