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2013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2013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3〕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关于201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827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研究,由市发改委等24个部门联合举办我市2013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现将《沧州市2013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印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

沧州市2013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

活动方案

今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关于201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827号)精神,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宣传节能低碳,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努力建设沿海强市沧州梦,计划在6月15日至21日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制定提出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

二、活动内容

(一)各新闻媒体开设节能宣传专栏,沧州日报、沧州晚报举办有奖答题活动。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门前悬挂宣传标语。市文化艺术中心、市委大院、市政府门前摆放节能宣传展牌。开展节能宣传咨询,发放节能宣传单、节能宣传纪念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石化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等)

(二)开展能源管理、能源计量与统计培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质监局)

(三)能源紧缺体验活动。以首个全国低碳日(6月17日)为契机,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活动日当天,机关、商厦、宾馆、学校等单位6楼以下停开电梯,6楼以上隔层停开,空调关闭2小时,室外照明路灯停开一半,霓虹灯全部停开两小时,在低碳日掀起节能减碳活动的高潮。(市发改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等)

(四)开展再制造技术交流与循环经济专题培训,邀请北京再制造联盟的专家分析相关扶持政策、科技技术、资金申请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五)组织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开展绿色办公、节粮节水活动,举办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粮食专题报告会,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养成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树立低碳办公和节俭文明的消费理念,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六)上一堂节能低碳主题班会课。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勤俭节约、节能低碳的绿色生活理念。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中,突出生态文明的价值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七)开展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展览展示和推介活动。普及节能减排实用技术和生活节能窍门,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科技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

(八)宣传有关节能低碳法规、政策,深入开展企业能效对标活动,加大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提高节能减排低碳专业技能。组织电信运营商发送节能减排的公益短信,鼓励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短信、微博等方式倡导节能低碳,绿色生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石化局)

(九)宣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树立环保就是发展的理念,普及城市可吸入细颗粒物治理等环保知识,强化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十)宣传绿色建筑行动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政策,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低碳生态城市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

(十一)宣传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在客货运站点、服务区、公交站等公共场所及公交车辆、出租车辆上利用视频、海报等多种方式宣传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理念;推广节能驾驶操作经验和车船用节能产品技术,培育绿色交通文化,倡导绿色低碳出行,使绿色低碳成为交通输运行业和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二)宣传推广沼气、太阳能等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和省柴节煤炉炕等生活节能技术,引导农民选择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十三)宣传绿色消费、合理消费,倡导公众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减少餐桌浪费,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深入宣传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继续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墙改办)

(十四)开展“我为节能减排低碳做贡献”献计献策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节能减排意识,引导职工为推动企业能耗和排放指标达到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献计出力。(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十五)开展以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节约资源活动,开展节能减排志愿者活动,选树青少年节能减排典型,引导青少年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责任单位:团市委)

(十六)实施家庭节能行动和建设美丽家园行动,充分利用妇联系统所属媒体和城乡“妇女之家”平台,制作主题宣传画在公共交通媒体、社区宣传栏发布等方式,加大对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推动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理念深入社区、深入家庭、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妇联)

三、日程安排

1、6月15日,2013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各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沧州日报、沧州晚报刊登节能知识问答专栏。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门前悬挂宣传标语。在市政府门前摆放节能低碳宣传展牌,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同天购物中心广场等地开展节能宣传咨询,发放节能宣传单、节能宣传纪念品。

2、6月16日,组织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展览展示和推介交流活动。

3、6月17日,首个全国低碳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4、6月18日,组织再制造技术交流与循环经济专题培训。

5、6月19日,开展“绿色消费,合理消费”专题活动。

6、6月20日,组织各县(市、区)发改、统计、质监部门以及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能源管理、能源计量与统计培训。

7、6月21日,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以节能低碳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课和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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