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鹤政〔2013〕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各县区政府、市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2013年度责任目标已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
2013年3月27日
浚县政府
一、综合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
2.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12.3%。
3.二、三次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7.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5%。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8%。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2%。
6.财政总收入增长16%。
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0.5%。
8.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3020万元。
9.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22400万元。
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
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
12.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1234万美元。
13.实际利用外资6736万美元。
14.招商引资到位省外资金34.7亿元。
15.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
1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
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二、专项目标
18.城镇新增就业8000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600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400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19.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3‰以内。
20.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5%。
21.完成5700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22.新增各项贷款13亿元,资本市场融资10亿元;建成村镇银行1家。
23.接待海内外游客人数增长15%,旅游总收入增长18%,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下,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24.完成新造林52926亩,完成农田林网建设30450亩。
25.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6.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7.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28.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29.严格控制赴京到省重访,全年到省上访重访率控制在13%以内;确保市以上交办信访案件的按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年底结案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赴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不发生到省集体上访,不发生引起舆论炒作的热点性信访问题和恶性群体性信访事件。
30.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
3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发展目标任务。
3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目标任务。
3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3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
3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任务。
3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3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38.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3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人防工作目标任务。
4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4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4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
4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
4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
4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4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
48.完成盘石头水库联庄村移民搬迁安置任务。
49.卫生创建工作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30%以上的乡镇、村创建成市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农村改厕目标任务。
5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职业教育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校舍安全改造工程14000平方米。
51.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辖区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达到98%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率达到85%以上。
5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质量立市”、循环经济标准化、创建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工作任务。
5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标任务。
5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淇河生态保护建设目标任务。
5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气象工作目标任务。
淇县政府
一、综合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
2.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11%。
3.二、三次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8.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5%。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8%。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2%。
6.财政总收入增长15%。
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9.5%。
8.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4770万元。
9.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25200万元。
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
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
12.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2099万美元。
13.实际利用外资7023万美元。
14.招商引资到位省外资金32.7亿元。
15.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
1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二、专项目标
18.城镇新增就业5000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00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800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19.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4‰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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