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焦政文〔20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4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豫政〔2012〕103号)等要求,以建设质量强市为目标,深入实施名牌、标准化和质量创新三大战略,加快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质量技术支撑和质量诚信三大体系,积极推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三大提升工程,全市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立市战略取得显著成效。经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科学组织、严格评审,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焦作市青天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焦作飞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河南千年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2014年度焦作市市长质量奖”称号,各奖励10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质量,不断追求卓越。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各企业、广大质量工作者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理念,坚持和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进一步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推进质量升级,以质量升级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为全面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步伐,为加快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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