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实施“四大一高”战略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实施“四大一高”战略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豫政〔2011〕62号)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全面、高效履行政府法制职责,为“四大一高”战略全面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建设中原经济区目标要求,通过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法治环境,为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实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四大一高”战略总体目标,更加自觉地安排和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服务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执法程序,加强执法沟通,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努力促进民生改善,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实施“四大一高”战略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城市转型发展给依法行政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立足实际,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职责和不同对象,研究促进“四大一高”战略实施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和规范法制服务,全面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1.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着力推进法制创新。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处理好公共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关系,防止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与时俱进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

2.坚持原则性,注重灵活性,不断增强制度建设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坚决纠正随意增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的行为;坚决制止违法剥夺或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违法增加公民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行为,排除各种影响“四大一高”战略实施的干扰因素。规范性文件草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依据,但符合客观实际,有利于民生改善,有利于“四大一高”战略实施,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制机构也要积极予以支持。

3.加强调研,完善服务,切实提高政府决策高效性。对在“四大一高”战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政策和法律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促进问题得到及早、有效解决。对“四大一高”战略实施中涉及的各类文件和合同,实行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即办即结,提高审查效率,提升政府行政决策效率。

(二)切实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台账,信息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坚持定期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考试不合格者和无行政执法证者,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坚决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深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文化、民政、卫生、盐务八个系统要带头执行处罚裁量标准和使用规则。制定和实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尽可能通过提醒、告知、警示、整改等方式解决违法违规行为。

3.推行文明执法、理性执法、平和执法。开展文明公正执法专题活动,通过典型带动,促进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要摒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提高全体行政执法人员服务“四大一高”战略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切实进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增强行政执法社会效果。

4.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开展行政执法的定期检查和执法案卷的不定期评查。聘请社会监督员,全方位、多角度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发现的违法行政、违法执法行为,立即查处,限期纠正;涉及行政执法责任的,严肃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5.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公开行政执法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投诉事项,推行首问负责制,及时依法处理投诉。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事项,要积极引导进入程序解决。

(三)创新工作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畅通复议渠道,积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涉及“四大一高”项目的行政复议案件,要打造行政复议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注重通过行政复议途径及时纠正影响我市投资环境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2.完善制度,努力提高化解争议水平。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调解制度,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和公信力,及时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3.建立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法制机构总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全市行政调解网络体系,将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争取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减少各类矛盾纠纷。

4.积极应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加强应诉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应诉意识和应诉水平。对涉及“四大一高”项目的行政诉讼案件,法制机构要高度重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诉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四)推行仲裁制度,发挥仲裁优势

1.加大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积极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提升全社会了解、运用仲裁的法律意识,规范行业、企业合同文本,提高仲裁条款约定率,引导企业利用仲裁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充分发挥仲裁的制度优势。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办案原则,充分发挥仲裁的调解、灵活、快捷优势,努力提高仲裁的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自动履行率,更有效地平息纠纷、化解矛盾,实现仲裁裁决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3.创新仲裁服务方式。针对旅游、通关、交通、商贸、高科技等行业和企业的特点,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创新仲裁服务方式、优化办案流程,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效率优先,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四大一高”战略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为“四大一高”战略实施提供法治保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为“四大一高”战略提供法治保障的理念,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切实承担起为“四大一高”战略实施提供法治保障的重要责任,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集中研究解决实施“四大一高”战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法律问题。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做到目标、重点、措施、进度、责任“五明确”,确保领导精力投放到位,精干人员选派到位,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等作用,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机制,为“四大一高”战略实施提供制度支持和法律服务。

(三)强化考核奖惩。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并将为“四大一高”战略实施提供法治保障的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目标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年底将对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一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为实施“四大一高”战略提供法治保障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建立的制度、积累的经验、涌现的典型、取得的成效,为实施“四大一高”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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