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6-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政办〔2013〕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2013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附件下载:
2013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doc
2013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魅力信阳,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要求,现就2013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
1.加强和改善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努力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对经济事务的管理,着重使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的管理方式,积极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
3.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4.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事项在提交会议讨论和决策前须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和作出决策。
5.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注重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6.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7.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规范和发展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尽可能将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范围。
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8.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且进行了廉洁性评估,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9.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和废止工作。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县级以上政府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逐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10.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大力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活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12〕85号),做好本地本部门服务型执法建设工作。加大对服务型执法建设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和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实施相关配套制度。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2013年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1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13.创新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方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律处理具体案件的能力,增强培训效果。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培训,增强其行政执法风险防控能力。
14.按照整体推进、重点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和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约束行政处罚裁量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确定在交通运输、规划、国土、卫生、工商等5个系统为重点,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15.稳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力争我市1至2个县或管理区、开发区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尽早实现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全覆盖。
16.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六、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
17.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8.积极探索建立行政调解机制。各级行政机关要增强用协商、调解的办法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加强沟通,主动配合,有效利用自身资源和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对已发生的行政争议,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争取调解处理,增进有关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19.推进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争取上半年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正式成立,机构编制到位,并开展工作。
20.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要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七、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21.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22.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上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政府法制机构要协助本级政府或本部门加大层级监督的力度。
八、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23.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各级、各部门都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24.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两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督促和指导,提高示范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带动作用。对参与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的单位进行验收,符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的单位,授予其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牌匾。
25.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和信息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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