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10-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10月1日

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

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总体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基本要求,为实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2020年的目标,进一步安排“十二五”期间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工作深入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国办发〔2011〕29号),结合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公民科学素质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社会价值的强大动力,是促进科技进步、引领未来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支撑和基础。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对促进全省发展方式转变、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加快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科学素质工作。《科学素质纲要》颁布以来,省委、省政府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湖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从组织上、政策上、条件上等方面不断加强科学素质建设。目前,全省建立起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体系,形成上下相联、左右相通的矩阵式的工作格局,建立起大联合、大协作工作机制,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全面推进,主题科普活动深入发展,科普基础条件支撑体系进一步稳固,科普资源互联互用、共建共享的公共科普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五年,也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五年。国际金融危机、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凸显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目前,我省全民科学素质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和建设创新型湖北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施“两圈一带”战略,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要求还有差距。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为动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扎实推进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各项工作,为湖北的振兴崛起作出更大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大力加强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智力支持,为实施“两圈一带”战略提供科技支撑,为提升全省综合实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基本方针:

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基本方针。

——在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推进,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局面。

——动员全民参与,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等公共服务的公平普惠,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

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突出工作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宣传普及低碳生活、创新创造、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公民科学素质显著提高。面向基层,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五类人群为重点,带动和辐射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在中部地区继续处于领先水平。

——科普工作队伍不断壮大。稳定专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发展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扩大科普创作队伍,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形成专家与群众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多层面的科普工作队伍。

——公共科普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形成多层次的公共科普服务平台。

——《科学素质纲要》组织领导和评估督查体系更加健全。党政领导更加重视、部门配合更加得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估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和评估督查体系,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健全、合力不断增强、体系不断创新。

三、重点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省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培养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增强创新意识,锻炼实践能力,促使其科学素质不断提高。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的质量,包括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高中、职业高中阶段未成年人科学骨干课程、通用技术与探索性学习等课程的教育质量。

——创新与改革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的教育方法,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

——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科学实践活动。加强各学科教育的科学性与科学精神,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的动手实践能力、探究能力。

——努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童和留守儿童提供更多接受科学教育和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其独立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完善科技教育辅导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科普活动。

——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措施:

1、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实施科学教育

学前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融入科学启蒙教育,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注重学生的品行培养,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科技活动,进一步推广“做中学”活动的经验和成果,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

高中教育。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2、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

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普及节能环保、心理生理健康、应急安全避险、低碳经济以及“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知识。

3、广泛开展系列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

深入开展青少年科技节、应急科技知识进校园、机器人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等实践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爱好及社会责任感,增强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建设

开发和集成现代远程教育活动资源,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开展农村高中生的农村实用技术教育,为其中一部分学生未来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科普生力军奠定基础。

5、加强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建设

开放全省科技类博物馆、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实验室、动(植)物园、自然保护区、高科技型企业和农业科技园等科学教育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开放。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科技辅导员队伍,扩大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渠道和机会。

6、注重家长对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影响

重视家庭教育,办好家长学校,适当开设家长科学素养相关课程,努力提高家长特别是母亲和准母亲自身科学素养,为未成年人科学素养的提高夯实基础,营造环境,树立楷模。

分工: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中科院武汉分院、省社科院、省妇联、省科协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围绕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要求,大力培养新型农民,引导农民转变生产方式,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增强文明健康意识,提高科技致富能力。

——树立科学文明的新观念,提高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的信心和能力,积极参与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反对封建迷信,不信邪教,远离“黄赌毒”。改善居住条件,建设生态家园。

——树立现代农业的意识,普及现代农业知识、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掌握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电等技术,合理利用当地资源条件,发展新产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大力提高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妇女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广泛开展群众性、经常性的乡村科普活动,全省9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能够接受科学素质教育培训。

——提高农民掌握运用先进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发展生产、务工经商的能力,力争9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生产技术或外出务工职业技能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农民经营管理能力、转移就业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和创业发展的能力。

措施:

1、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深入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行动、“领头雁”工程。每年科技培训农村青壮年100万人次,整体推进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科学素质教育活动,每年对村以上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青壮年党员轮训1-2次,五年内使90%农村党员基层干部至少掌握2项以上实用技术。积极探索并实施“农民创业工程”,着力建设农民创业平台,改善农民创业环境,引导农民积极创业。

加大各类行业科技培训力度,开展阳光工程、绿色证书、星火科技、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等农业科技培训,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基层管理人才和科技致富带头人。

2、全面实施“科普惠农”工程

围绕湖北“两圈一带”发展战略、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鄂州城乡一体化建设先行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和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认真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科普示范助力新农村行动计划”项目,示范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和成果,力争到2015年,全省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科普示范助力新农村行动计划”项目数达到1000个。

深入开展农村科普示范创建活动,到2015年,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40个。创建全省科普示范乡镇400个、科普示范村4000个、科普示范基地5000个,培养科技示范户36万户,实现村一级科普“站、栏、员”全覆盖。

3、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农村科普活动

深入开展科技下乡、农村实用技术进村入户、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普工作队、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普之冬(春)、科普大集、专家大院、“三农”网络书屋、科普惠农服务站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

4、培育农村新型科技服务组织

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农函大建设,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市场跟踪服务。力争到2015年,全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5000个、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5000个、农函大分校及辅导站1000个。

发展农村科普工作队,健全科普惠农服务站,搭建新型农技服务平台。力争到2015年,全省成立农村科普工作队1000个、建科普服务站500个。加强宜昌、恩施少数民族地区的科普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通过现代传媒手段开展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支持其发挥作用。

分工:由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安监局、省林业厅、中科院武汉分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着力提高城镇劳动者的就业再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努力提高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素质。

——宣传科学发展观,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低碳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就业需求,提高城镇劳动者的就业再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围绕城镇化进程、县域经济的发展和产业转移的需要,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措施:

1、加强企业职工的继续教育,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广泛开展企业职工与农民工的各类培训,提高劳动者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将城镇劳动者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纳入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加强对企业在岗人群的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创新能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大课题,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班。建立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

大力开展技术比武、操作比赛、岗位练兵等活动。深入实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巾帼建功活动,加强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在工作岗位建功成才。

2、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

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创建创新型班组(车间)”、“创新型企业”活动,着力打造一大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在企业广泛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大力实施“厂会协作”和“金桥工程”。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加强对务工青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3、优化各类科普教育资源

进一步发挥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等科普场所和设施的作用,开发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包括科普挂图、图书、音像制品等),为城镇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的共享服务。

进一步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成人文化学校的作用,承担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提高城市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生活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分工:由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总工会、省安监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中科院武汉分院、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着力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努力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现代科学和现代管理知识水平,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建立终身学习机制。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的重要内容,增强主动学习科学文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提高科学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养,着力提高推进科学发展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提升科学素质水平。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提高学习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自觉性。

——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营造提高科学素质良好氛围。

——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基本要求。

措施:

1、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规划

制定《湖北省贯彻实施〈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意见》、《政府公务员培训规划》及各类行业培训规划时,应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贯穿落实到全省各级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年度计划中。

2、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现代科学知识教育

建立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学习培训制度、公务员科学知识学习培训登记制度。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思想以及我国、我省科技发展规划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注重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教育与学习。通过个人自学、专家讲座、远程教育、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注重学习实际效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

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湖北红安革命传统教育学院等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将科学素质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根据科技发展状况和干部培训需要不断加以改进。指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养课程体系建设。

3、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

在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开选拔考试大纲和题库中,进一步丰富与提高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测查。在完善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时,注重对科学素养考察的内容。适时启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制定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监测、评估体系。

4、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

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厂矿企业遴选一批适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观学习的科研场所,组织他们实地参观。

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参加各类科普活动。每年要有针对性地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组织系列科普报告会,省、市(州)每年组织不少于5场次,县(市)每年组织不少于3场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在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和有关科学纪念日期间带头参与科普活动。

5、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

推动报刊、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创办有关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专题、专版、专栏,在相关人群中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出一批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典型。

分工: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环保厅、省卫生厅、中科院武汉分院、省社科院、团省委、省妇联、省广电局、省科协参加。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积极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提升社区科普能力,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进一步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向社区延伸和发展,建设和谐文明社区。

——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居民学习科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社区居民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措施:

1、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加强社区科普工作

围绕安全、健康、环保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充分利用小巷讲坛、专家咨询、科普讲座、展览等方式,结合文艺、旅游、休闲娱乐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教育和培训活动。

开展创建科普示范社区活动,建设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大学(学校)、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到2015年,全省90%以上的社区依托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建有1个科普活动室(或科普学校)和1座科普画廊等设施;全省40%以上的社区、武汉市60%以上的社区达到科普示范社区标准。

2、加强社区科普组织、科普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基层科普组织网络,建立一支依托各级学会服务于社区的科普专家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科普学校师资培训和教材开发,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质量。

3、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

整合辖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科技团体、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参加社区科普活动。

分工:由省科协、省妇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环保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安监局、中科院武汉分院、省社科院参加。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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