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相关责任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鄂州政办发〔2012〕4号
颁布日期:2012-01-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相关责任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1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在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市政府庄严承诺2012年继续办好“十件实事”。这“十件实事”突出反映了人民群众目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办好“十件实事”,对于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鄂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确保“十件实事”圆满完成,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市政府办公室对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责任目标进行了具体分解(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2012年市政府每件“实事”都要有相应的工作专班,相关责任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副职具体抓落实;每件“实事”要有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实事的跟踪督办和检查落实。

二、制订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实事”内容,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筹资措施,制订实施方案。每件“实事”的落实要科学排定进度,严格工作制度。做到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各责任单位办理实事的《实施方案》要在元月底前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联系电话:0711-3830242)。

三、公开办事程序。每件“实事”的办理要公开、透明、公正,接受广大市民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各责任单位要在元月底前在《鄂州日报》上公开“实事”的办事程序、政策标准及相关事项。各责任单位公示内容需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备查。

四、严格督办检查。各责任单位每季度要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政务督查室定期发《督查通报》。年终要对每件实事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检查结果通报市目标办,作为年度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市监察局要加强实事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问责。

附: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

编号

实事

名称

项目编号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一

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1

筹资1800万元,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社保补助。

市人社局

2

筹资1000万元,实施就业援助工程。

市人社局

3

筹资240万元,大力开展创业培训,组织创业培训2000人。

市人社局

二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4

筹资300万元,实施残疾人康复托养工程,扶助5500名残疾人。

市残联

5

筹资3200万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市人社局

6

筹资1000万元,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市民政局

7

筹资1000万元,资助8所农村养老机构新建和改扩建。

市民政局、各区政府

三

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8

筹资1000万元,实施“励耕计划”,资助全市1000名贫困教师。

市教育局

9

筹资1000万元,资助1万名贫困学生。

市教育局

10

筹资1000万元,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幼儿园改扩建工程。

市教育局

11

筹资1000万元,对市直学校办学设施维修改造。

市教育局

12

筹资1000万元,改造全市中小学C级危房。

市教育局、各区政府

13

筹资1100万元,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市财政局

四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4

筹资2000万元,新建市精神卫生中心。

市卫生局

15

筹资600万元,完成5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16

筹资400万元,完成20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五

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17

筹资690万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送戏下乡100场、送书下乡1万册;举行大型舞台演出10场;举办“周周乐”演出50场;举办吴都讲坛24期)。

市文体局

18

筹资1500万元,继续开展“家电下乡”工作。

市商务局

19

筹资400万元,继续对农民购买摩托车进行财政补贴。

市经信委

六

优化农民生活环境

20

筹资6000万元,建设2334口自然塆当家塘。

市水务局、各区、开发区

21

筹资4500万元,完成44个村庄(社区)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市环保局、各区、开发区,各街办

22

筹资6000万元,继续加强特色镇建设。

市住建委

23

筹资16000万元,建设农村新社区。

市统筹办、各区、开发区

24

筹资230万元,兴建村级综合服务社30家。

市供销社

七

改善农村生产条件

25

筹资2.9亿元,实施17个土地整理项目。

市国土局、各区政府

26

筹资3500万元,对长港、花马湖港、高桥河港等中小河流进行综合整治。

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27

筹资2200万元,完成现代农业省级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任务。对华容区蒲团乡、梁子湖区太和镇进行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市水务局、华容区、梁子湖区

28

筹资1660万元,对农民购置农机实施财政直补。

市农委

八

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

29

筹资8000万元,建设公租房2800套。

市房产局、各区、开发区

30

筹资2000万元,对城郊结合部和主城区背街小巷进行综合整治和改造。

市住建委

31

筹资3000万元,实施主城区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

市房产局、各街办

32

筹资1000万元,在十字街周边建设一座综合性疏导场所。疏导新民街、十字街、古楼街、明堂路等处占道经营摊点。

市城管局、古楼街办

九

改善市民出行条件

33

筹资3000万元,升级改造城区主干道路灯、背街小巷路灯。

市供电公司

34

筹资800万元,更新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大巴等车辆100辆,改造及新增公共交通站点、站台23个。

市交通运输局

十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

35

筹资500万元,配备25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建立社区矫正“司法e通”平台,建设300个村民调解平台,组建25个乡镇街专职保安巡逻队,建立20个示范警务室。

市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

说明:1、在“责任单位”栏中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它列入单位为参与单位。无论牵头单位还是参与单位,均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2、涉及上述“十件实事”各项内容,市财政局均为参与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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