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妇儿工委《恩施州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妇儿工委《恩施州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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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妇儿工委《恩施州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州妇儿工委制定的《恩施州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恩施州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上下对接。既要与国家及湖北省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内容和指标体系相对接,又要结合全州妇女儿童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二)坚持与政策、法律、法规相一致的。既要与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衔接,又要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相一致。
(三)坚持特殊性和系统性相结合。既要体现两个规划中妇女、儿童不同群体个性特点和指标设置个性特点,又要考虑两个规划间相同指标各阶段性目标值设定的统筹兼顾和一致性。
(四)注重科学、全面和可操作性。指标、内容的设置既要坚持科学性、全面性、长远性,又要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指标要求
(一)突出优先发展领域和发展重点。10年终期目标值要与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和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目标一致,2020年达到全省妇女儿童发展中上等水平。
(二)充分考虑全州经济社会现状和发展趋势,做到城乡统筹发展,特别要关注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发展。
(三)充分考虑妇女儿童发展的需求和政府资源配置能力的一致性与目标值的确定性。
(四)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完善妇女儿童保护和发展长效机制。
三、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基本框架为:前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等六部分。
(二)主要内容
妇女发展规划按七个领域设置: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
儿童发展规划按五个领域设置: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
四、任务分解
州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州发改委牵头负责编制工作的指导和与全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衔接;州统计局牵头负责指标体系的制定;州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负责编制本领域的妇女和儿童发展主要目标和支持性指标(包括量化指标、非量化指标)。
(一)妇女发展规划
1.健康主要目标及其策略措施。
责任部门:州卫生局、州人口和计生委、州文体局、州公安局、州质监局、州工商局。
2.教育主要目标及其策略措施。
责任部门: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广电局。
3.经济主要目标及其策略措施。
责任部门: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州扶贫办、州农业局、州司法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州农经局、州残联、州总工会、州妇联。
4.参与决策和管理主要目标及其策略措施。
责任部门: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民宗委、州政府国资委、州妇联。
5.社会保障主要目标及其策略措施。
责任部门: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人口和计生委、州卫生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残联。
6.环境主要目标及其策略措施。
责任部门: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住建委、州农业局、州文体局、州广电局、州环保局、州林业局、州水利水产局、州卫生局、州民政局、州科协、州妇联。
7.法律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
责任部门:州委宣传部、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民政局、州妇联。
(二)儿童发展规划
1.健康主要目标及其策略措施。
责任部门:州卫生局、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文体局、州环保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
2.教育主要目标及其策略措施。
责任部门: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文体局、州民宗委、州工商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残联、州关工委。
3.福利主要目标及其策略措施。
责任部门: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残联。
4.社会环境主要目标及其策略措施。
责任部门:州委宣传部、州广电局、州文体局、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公安局、州住建委、州卫生局、州扶贫办、州环保局、州工商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关工委。
5.法律保护主要目标及其策略措施。
责任部门:州委宣传部、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卫生局、州人口和计生委、团州委、州妇联。
五、主要工作安排
(一)成立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州妇儿工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州妇儿工委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妇儿工委办公室,州妇联副主任刘玲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对照《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恩施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终期评估报告》,完成本系统涉及规划目标和支持性指标的初稿起草,对规划中的相关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初稿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形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初稿。
(四)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完成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初稿的修改完善工作。
(五)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初稿进行研讨。
(六)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草稿进行评审。
(七)形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送审稿,提交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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