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3〕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黄冈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7日
黄冈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实施《黄冈市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2013年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重点,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惠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推动旅游、物流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性服务及产品售后服务等重点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开展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农业局、商务局、国资委、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等负责)
二、加强服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机、化肥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农药质量市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饲料质量安全、生鲜乳质量安全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计划,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和市场大检查。开展“质量兴市标准先行”,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区)创建。(市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等负责)
三、加强重点工程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装备制造基础设备、石油化工设备、交通运输、水利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为重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提供保障。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针对风景名胜区栈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商业和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监管。(市经信委、住建委、交通局、水利局、质监局等负责)
四、深入推进卓越绩效“千百十”工程。积极推动企业导入大别山质量奖标准,争创大别山质量奖、长江质量奖。以“十二五”期间组织全市100家企业建立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树立20家大别山质量奖标杆为目标,建设卓越绩效孵化基地,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树立20家质量管理先进企业标兵活动,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力争完成“千百十”任务的30%。(市质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财政局、农业局、国资委、工商局、广电局、旅游局参加)
五、加大名牌培育力度。积极开展“品牌建设年”活动。完善名牌培育管理体系,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加强服务业名牌的培育,组织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在我市主导和优势产业中,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品牌影响大的产品和服务项目为重点,探索培育一批能与国际、国内顶尖品牌相媲美的“黄冈制造”和“黄冈服务”品牌。积极申报湖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推进全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活动。(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等负责)
六、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监测评估。以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农畜产品滥用抗生素、机动车安全隐患等质量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整治。以酒类、化肥为重点,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责任追溯制度和公开违法违规记录的制度。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功能保健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有机产品、服务外包等认证。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探索建立产品伤害监测数据直报系统,开展产品伤害专项调查,发布产品伤害预警信息。(市经信委、公安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等负责)
七、组织开展“亮盾行动”执法打假活动。紧盯当地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集中组织酒类专项打假行动、汽配专项检查、化肥打假专项行动、建材产品专项整治活动、节能产品专项检查和食品专项打假。加大对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委、农业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等参加)
八、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社会责任。在大中型企业推广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汽车经营者严格履行“三包”责任,严格实施缺陷汽车召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以及重点、大型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在消费品生产企业中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开展企业质量攻关、质量创新成果分享活动。(市经信委、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等负责)
九、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积极推进乳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白酒、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开展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开展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打击旅游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等负责)
十、加大质量发展保障力度。在食品、医药、化工、钢构、茧丝绸、窑炉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和建设国家级、省级区域综合共享检测平台,不断提高食品、药品、餐饮质量安全监管技术保障水平。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的检验检测,包括材料、设备、产品及工程完工项目等。按照“整合资源、突出特色、保障民生、服务产业”的总体要求,构筑全市公共检测平台覆盖网络。(市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十一、开展“质量月”等系列主题活动。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开展质量文化宣传与交流、质量诚信宣誓、城市质量节、质量安全周、质量夏令营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弘扬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开展质量万里行、农资打假下乡、清新居室行动和质量专家企业行等专项活动。积极申报和筹建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市质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教育局、农业局、工商局、黄冈日报、各县市区政府等参加)
十二、强化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市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市、县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规范质量统计信息公开程序。完善质量兴市考核评价指标。启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质监局等负责)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本地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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