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咸宁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0-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咸宁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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