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共株洲市委关于制定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起草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共株洲市委关于制定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起草工作的通知

株办〔2015〕5号

各县市区委,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党组(党委):

开展《中共株洲市委关于制定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建议)的研究,对编制我市“十三五”规划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起草工作,经市委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根本遵循,以奋力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实现“三个率先”为总目标,认真分析形势,准确把握市情,重点加强对“十三五”时期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教文化、城乡统筹、人民生活和环境等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好规划建议的重要指导作用。

二、工作机构

成立市委“十三五”规划建议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蔡溪同志任组长,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文专文,市发改委主任周建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由文专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由市委政策研究室工作人员组成,并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市直部门抽调。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中综合协调、专题调研、专家咨询论证、资料收集等工作。各县市区委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三、工作要求

1.突出时代特征和株洲特点。“十三五”规划建议,是我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建议。要站在历史的新高度,从战略全局出发,紧紧结合株洲实际,充分体现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的要求,制定描绘出我市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既要为编制全市“十三五”规划提供重要依据,更要成为动员全市人民加快转型升级,奋力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的纲领性文件。

2.加强对规划建议课题的研究和对接。结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影响我市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充分吸纳我市重大前期研究课题等成果;加强我市“十三五”规划建议与中央、省委和各县市区规划建议之间的对接,注重上下协作,搞好统筹兼顾。

3.坚持开门搞规划建议。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增强规划建议起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建议起草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4.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委和各有关单位要全力配合支持,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株政办函〔2014〕67号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84个重大前期研究课题成果,由市直责任单位(委托和公开招标的由市发改委统一汇总)于2015年3月底前报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发改委负责的“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和基本框架,于2015年5月底前完成并报市委政策研究室;“十三五”规划建议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十三五”规划建议草案并提交市委全会审议。

联系人:黄新市委政策研究室调研四科科长(联系电话:28680324、18073339115,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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