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

吉政函〔2012〕67号

各相关市(州)、县(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关于下达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159号)要求,现将我省2012年有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下达给你们。各地要迅速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企业,并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联系人:刘纳宇,联系电话:88904527)

2012年吉林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