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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州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州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州十次党代会和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推动2013年州政府各项重点工作有效开展,按照州十次党代会报告、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州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州政府常务会议、各专项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特制定《2013年度州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工》。经州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州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重点工作,确保按计划全面完成任务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情况作为本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各级指标制定的主要依据。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对重点工作分解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切实承担起牵头承办的主体责任,主动加强与相关责任单位的联系与沟通,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协助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共同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
三、加强督查,抓好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工作的调度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州政府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州政府将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州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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