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政府工作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政府工作任务的通知

苏府[2015]3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市政府将2015年政府工作任务分解为15项工作目标和37项工作任务,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政府将对各项目标任务实施动态管理,具体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各地、各部门应于年中和年末分别组织一次自查活动,并将结果报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将完成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承担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承担的任务,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确保今年政府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苏州市2015年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7日

市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政府工作任务的通知.doc

http://www.zfxxgk.suzhou.gov.cn/sxqzf/szsrmzf/201503/P02015030461462502738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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