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无锡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无锡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锡政发〔2014〕6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4年无锡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30日

2014年无锡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要点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部署,结合无锡实际,现制定2014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惩防体系,严明行政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取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加强政风建设

1、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继续停止新建和改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推进“会所中的歪风”治理,认真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中心、疗养院、宾馆等服务机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规定。严格控制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和庆典论坛研讨会博览会、会展等活动,深化清理规范基层台账工作,规范报刊征订秩序,减轻基层负担。

2、深入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配套制度规定,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确保2014年度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会议费只减不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积极稳妥推进公车制度改革,严肃治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3、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充分发挥“政风面对面”栏目的问政问效、联动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群众投诉问题督查机制。全面推行基层站所公共服务标准化,实现公共服务和政风行风同步优化,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1米的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决纠正基层党员干部“四风”突出问题。

4、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严肃查处和纠正政府机关及公务人员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推动作风改进。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好国家和省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凡直接面向基层、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到市(县)、区和基层管理。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立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大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让渡力度,探索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领域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6、深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市(县)区、镇(街)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成覆盖全市、管理规范、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管理模式。深化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升级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整合各类公共服务热线,建设热线受理中心门户网站和热线微信公众平台,探索建立移动终端同城响应功能。

(三)强化制度建设

7、深化政府系统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意见,做好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推进措施,强化督查考核,推动政府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8、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完善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离任从业限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相关制度规定。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方面制度,切实把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完善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设立、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相关规定。完善现金、票据管理制度,对大额现金异常流动进行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大额现金提取和交易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制度备案审查机制,扎实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刚性执行。

(四)切实管好用好权力

9、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加大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中央、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公开。深化保障性住房分配、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价格和收费、房屋征收、土地利用、政府采购、安全生产等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公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发挥好“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快完善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和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促进省市县三级政府信息资源共享。

10、深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明确职责范围,厘清权力边界,切实杜绝权力滥用现象。持续拓展升级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功能,推动部门自建系统与行权运行平台的数据实时对接,市、市(县)区、镇(街)三级平台完成全覆盖。

11、扎实管好用好公共资金。严格公共资金管理和监督,严肃财政纲纪、整饬财经秩序。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严格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招商引资中出台的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进行集中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一律停止执行、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格会计制度,防止公共资金被侵吞、挤占、挪用和浪费。

12、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视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使用财政资金单位和项目的审计全覆盖。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完善网上(感知)监察系统功能,进一步拓宽监察领域,提升监察效果。

(五)严肃行政纪律

13、严格执行政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省实施六大战略、推进八项工程、落实十项举措的工作要求,以及无锡现代化建设重点任务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以及自行其是、工作不力等问题,严明纪律,严肃问责、维护政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4、严格依法行政。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中层干部存在的“中梗阻”现象。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增强法纪观念,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懈等问题,做到依法办事、廉洁奉公、纪律严明、务实高效。

(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15、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项目审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教育、卫生、社保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及时通过提醒、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作出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发挥好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一岗双责。各级政府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切实担负起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举措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抓好落实、一起检查考核,做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要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要牢固树立不抓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好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任务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工作,又带好队伍。

(二)强化自身建设。各级政府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带头做到勤政为民,切实当好廉政的表率。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决不允许有特例、搞特权。要加强政府公务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和法制教育,着力打造一支团结向上、风清气正、勤勉尽责、秉公用权的政府工作队伍。

(三)强化工作落实。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推进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信息收集反馈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推动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要加强廉政工作评估,对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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