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加快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加快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加快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3〕235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信委《加快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4日
加快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方案
市经信委
(2013年10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工节〔2009〕第67号)等相关规定以及省、市对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切实抓好全市落后用能设备淘汰工作,推广应用高效、低噪、节能变压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积极建设生态无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4年9月30日前,全部淘汰、更换S7系列高耗能变压器,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节能型变压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一律禁止使用S9、SC9及以下的变压器,供电业扩鼓励使用节能型变压器。
二、淘汰方式
(一)采用节能变压器替换现有S7系列高耗能变压器。
(二)鼓励采用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目录》的节能型变压器替换现有S7系列高耗能变压器。
(三)鼓励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采用节能型变压器替换现有S7系列高耗能变压器。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加快淘汰高耗能变压器是我市在“十二五”期间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举措,各市(县)、区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入认识淘汰高耗能落后变压器工作对促进节能降耗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广泛动员企业,为淘汰更换高耗能变压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成立市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市经信委: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宣传贯彻,制定淘汰更换方案,编制下达淘汰更换计划,落实相关政策支持,组织督查验收,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的用户执行相关措施。
2.各市(县)、区,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实施方案,帮助相关单位落实更换节能型变压器的时间,按月向市经信委报送淘汰S7变压器进展情况,汇总申报淘汰落后资金补助。参与督查验收,督促企事业单位如期完成更换,确保管辖范围内淘汰工作的进度。
3.无锡供电公司:负责协调供用电衔接,做好与S7变压器用户的淘汰对接工作,配合各地及有关部门送达《限期淘汰S7变压器通知书》,简化用户淘汰更换手续。督促拆除S7变压器,安装节能变压器及相关技术校验工作,禁止S9、SC9及以下变压器并入电网。
(三)坚持统筹管理,科学分解任务。市经信委统一将各市(县)、区和各部门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落实分解,并将其列入年度节能降耗考核内容。各市(县)、区和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紧密配合,及时落实淘汰S7变压器工作的实施机构和人员,抓好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在现有的基础上,对缺报和遗漏的行业、单位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确保不遗漏。在组织实施时本着公平合理、综合平衡、重点突破的原则,科学分解任务,找准工作的突破口,保证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的顺利开展。江阴市、宜兴市按时间要求自行组织,淘汰方案报市经信委。
(四)实行专项补助,加大政策扶持。对各单位在2013年10月31日前采用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目录》的节能型变压器替代现有高耗能变压器,经验收通过后按国家规定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市本级财政和各市(县)、区财政分别从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补助资金,除机关事业单位外,对采用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目录》的节能型变压器,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企业(单位),给予每台最高1000元的资金补助。江阴市、宜兴市自行制定执行补助政策。
(五)强化节能监察,严格执法检查。组织专业执法队伍对计划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未按期完成计划的市(县)、区及企业(单位),对未完成淘汰更换任务的市(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对未完成淘汰更换任务的企业(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差别电价,并督促企业淘汰落后变压器;对于情节严重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依法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变压器。
附件:1.无锡市市区淘汰S7变压器工作计划表
2.限期淘汰S7变压器通知书
附件1:
无锡市区淘汰S7变压器工作计划安排表
地区
数量(台)
淘汰计划安排
2013年12月31日前(%)
2014年4月30日前(%)
2014年9月30日前(%)
锡山区
53
30
60
100
惠山区
90
30
60
100
滨湖区
79
30
60
100
崇安区
26
30
60
100
南长区
23
30
60
100
北塘区
33
30
60
100
新区
53
30
60
100
市水利局
12
100
市机关管理局
4
100
市公安局
6
100
无锡军分区
4
100
市教育局
5
100
市文广新局
5
100
市检察院
1
100
市司法局
1
100
市交通运输局
1
100
市国税局
1
100
市粮食局
1
100
市市政园林局
4
100
市医管中心
3
100
合计
405
附件2:
限期淘汰S7变压器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工节〔2009〕第67号)、贵单位现有S7变压器应强制淘汰,按照《关于加快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的通知》(锡政办发〔2013〕第号)要求,请贵单位在2014年9月30日前淘汰到位。
2013年10月31日前采用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目录》的节能型变压器替代现有高耗能变压器,经验收通过后按国家规定给予一定补贴。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对采用列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目录》的节能变压器,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企业(单位),给予每台1000元的资金补助。
对未按期完成淘汰更换任务的企业(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差别电价,并督促淘汰;情节严重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依法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变压器。
XX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回执
《限期淘汰S7变压器通知书》已收妥,按照通知要求,我单位将于年月日前完成淘汰S7变压器任务,逾期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用户代表确认: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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