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徐政办发〔2014〕74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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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5-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山、鼓楼、云龙、泉山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徐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徐州市肉类蔬菜流通
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是有效解决肉类、蔬菜流通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的组织化、信息化水平,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及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的有效抓手。2013年我市被确定为商务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根据《商务部关于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商办秩函〔2012〕1030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完善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突出追溯体系追踪溯源的基本功能,增强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的责任意识,保障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肉菜流通实际情况及现有技术条件,以肉类、蔬菜“一荤一素”为重点,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先内后外”的建设原则。拟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建设覆盖3家生猪屠宰企业、2家大型批发市场、50家农贸市场(含标准化菜市场)、48家超市以及18家产销对接核心企业、124家团体消费单位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三、建设内容
按照“源头控种植、加工控质量、批发控流向、零售控准入”的总体要求,建设覆盖全市肉类蔬菜来源、加工、流通、销售环节,集信息采集、处理、存储、溯源、统计、分析、上报于一体的“徐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该系统包括市级追溯信息管理中心平台,以及生猪屠宰加工节点追溯子系统、批发市场节点追溯子系统、农贸市场节点追溯子系统、超市(大卖场)追溯节点子系统、“产销对接”核心企业子系统、团体消费(集团消费)单位节点追溯子系统等六个子系统,形成完整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链条,构成我市肉类蔬菜流通从养殖(种植)到零售终端全过程、全范围、全覆盖的流通追溯信息监管网络,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四、建设要求
按照商务部统一采集标准、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五统一”的要求,建设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以省统一的软件为基础,以数据交换平台为核心,汇集各流通节点信息,将各环节子系统的数据收集并上传到市级追溯管理平台的数据中心,通过数据交换平台,横向可与其他试点城市进行协同联动,纵向可与中央、省追溯管理平台及12312平台进行互联互通。
五、实施步骤
1.组织准备阶段(2014年3月-4月)
开展前期调研,摸清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基本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部门协作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保障经费投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项目招投标阶段:(2014年5月-2014年6月)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制定技术方案,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工程建设和工程监理进行招标,确定项目的承建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公示后向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3.建设实施阶段:(2014年7月-2015年9月)
逐步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完成软件开发、硬件采购和设备安装,并完成市级追溯管理中心平台和节点追溯子系统的数据连接调试工作;制定宣传培训方案,组织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流通节点经营者和各节点监管人员的培训。
4.运行测试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1月)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投入试运行,完成市级追溯管理平台与各节点子系统的性能及安全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补充完善系统功能。
5.项目验收阶段:(2015年10月-2015年12月)
继续完善系统功能,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在市商务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日常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市商务局负责追溯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和实施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市农委负责协助做好种植环节与流通环节的追溯衔接,并协助做好生猪养殖、屠宰环节及外埠入徐畜产品查验点的追溯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机关、学校食堂和餐饮消费环节的追溯工作;市城管局负责清理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的无证肉类蔬菜摊点;徐州质监局负责对肉制品及蔬菜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及肉菜追溯电子秤的强制检定工作;徐州工商局负责对肉类蔬菜流通领域追溯环节的监管;各地按照要求,负责做好本辖区承担的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三)完善监督考核。市政府将追溯体系建设列为为民办实事工程,并列入各地及市肉菜追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体系建设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四)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载体,积极宣传追溯体系建设的意义、目的和成效;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让广大经营者充分认识到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宣传引导,鼓励消费者主动索要购物凭证,积极维权,放心消费;通过发布追溯管理先进企业名单、褒扬先进典型,提升消费者对可追溯肉类蔬菜的认知度,扩大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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