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协“关于《整治化工产业促其转型升级》等提案的摘报”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镇政办发〔2014〕75号
颁布日期:2014-04-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协“关于《整治化工产业促其转型升级》等提案的摘报”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将市政协关于《整治化工产业促其转型升级》等8个方面提案摘报转发给你们,请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按照“一把手”负责制的要求,重视与提案者的沟通、重视对提案内容的采纳、重视办理成果的宣传。所有提案在5月15日之前高质量地办结办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

整治化工产业促其转型升级

长期以来,作为我市主导产业的化工企业,为镇江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建设美丽镇江,必须切实加大化工产业整治力度,促其转型升级。为此建议:

一、加大重点区域内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

要坚定不移地通过严格的执法管理和行政引导,多措并举,对重点区域内化工企业实现关停并转。到今年底,城市主城区、居民集中区、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范围内的化工生产企业全部迁出,基本完成全市园区外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关闭、搬迁或转产任务,年关闭、搬迁、转产化工生产企业50家左右;到2015年,使全市化工园区产业集中度达到80%以上,加快形成集聚生产效应,腾出更多发展空间。

二、严格控制现有化工园区规模

尽快调整全市化工产业区布局,明确镇江新区化工产业园和索普化工产业基地范围,严格控制现有园区规模,原则上不再上新建化工项目。高资化工区要积极调整其功能,按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标准进行循环化改造,符合绿色化工标准的,留在化工集中区内实行集聚集约发展。对不符合绿色化工标准的实施搬迁,并鼓励企业将总部设在镇江。

三、努力把化工园区建成对环境影响小、生态环境破坏少、稀释能力强的园区

切实加大化工园区的监管力度,采用电子监控、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管;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化工企业废水、废气等排放物的检测,定期向社会公示;对企业违法违规排放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进行递进式或累进式处罚,并在媒体曝光;对化工园区内的企业,要实施循环化改造,实现清洁生产、安全生产;要加强化工园区绿化隔离带建设,隔离带内的居民住宅逐步实施拆迁。

四、加快推进化工企业转型升级

加强对化工企业的服务跟进,加大对化工企业技术更新、转型升级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持,对化工企业在转型升级中面临的实际困难要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企业达标排放。鼓励、支持优势化工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形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向着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提案者:市九三学社、工商联

承办单位:市经信委

严守生态红线推进“生态立市”

生态立市,是我市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的重大战略。推进这一战略的实施,严守生态红线是一条重要路径。为此,我们建议:

一、源头要严防。

我市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的8类区域被列入《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生态红线区总面积723.83km2,其中一级监管区86.2km2,二级监管区637.63km2。严守生态红线,首先要把源头管住。

1.一级监管区内,如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要禁止有任何人群居住、农田种植、工业交通等设施,已经有的,要列入计划,逐步迁出(包括人口要逐步有序转移),最迟“十二五”末要全部迁出,真正实现污染物“零排放”。

2.二级监管区,如饮用水源保护区通江河道两侧(尤其是上游),要严禁化工等重污染的工业设施,对区内和紧邻的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直接或者间接排放污染物的化工、医药、冶金、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企业,要列出时间表,实施关闭或迁出。

二、过程要严管。

生态红线的守护永远在路上。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管理一定要严。

1.建立刚性的约束机制,强化各级领导守护意识。现在,生态红线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遇到“好项目”时,往往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建立刚性的约束机制,抑制各级领导的投资冲动,确保给子孙留“绿水青山”优先于“金山银山”。

2.厉行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制度。生态红线区内的新上任何一个建设项目,包括在风景区修一条路、建一个亭子,都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县级以上的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建设和开发利用规划(工、农、林、牧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都应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开展环影响评价。

3.为生态红线保护区规划的落实提供技术支持,提高监测、分析和应急处置能力。环保、国土、农林、水利、渔业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共同构建生态监测网络,建立生态监测预警、应急系统,依托卫星遥感、随机抽查、公众举报等手段,加强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及时跟踪和掌握环境变化趋势,尤其是对生态红线区的监控。制定生态环境和污染监控系统建设计划,在县(市、区)行政交界断面,设立生态自动监控系统,定期组织生态状况监测、评价,并报告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三、政策要引领。

严守生态红线,需要政策的倾斜和引领。

1.建立“绿色GDP”考核体系。对生态红线区域内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核时,要重点考核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环境质量改善相关的指标,并增加考核的比例和权重;加大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关的指标比例、权重及考核力度,切实引导各级干部真正把生态建设摆上首要位置,不因片面追求指标增长而造成城市“生态赤字”,对造成生态破坏的要依法严惩。

2.建立并实施自然资源保护补偿机制。对那些因严守生态红线而影响GDP和财政收入增长的,要出台生态保护财政专项资金补偿政策,确保生态保护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3.多渠道筹措资金。在增加财政对生态建设投入的基础上,要做好重点生态整治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整治方案设计等前期研究工作,向国家、省政府太湖流域污染治理专项资金要资金;制定有利的政策,引导社会资金企业投向生态建设和环保项目,尤其要调动企业对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加大对环保治理及发展生态经济的投入。

提案人:陈泰龙、赵硕伟、季平3名委员

承办单位:市发改委

制定实施细则推进“人才兴市”

去年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镇江市“人才特区”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这是实施“人才兴市”战略的一个很好的举措。从一年来的实践来看,《意见》虽好,落实却并不如人意。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缺乏操作细则。为了使这一《意见》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建议尽快出台《意见》的《实施细则》,着重解决好几个“有利于”。

一、要有利于发挥辖市区对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导向作用

辖市区反映,《意见》的出台,存在着“市有关部门出政策,辖市区财政买单”的现象。《实施细则》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充分调动辖市区引才的积极性。

二、要有利于企业在人才问题上舍得投资

目前,普遍的现象是,企业在做广告、搞基建、购设备等有形投入上舍得花钱,却舍不得在人才资本建设上投资,其科研条件、资金支持、人员待遇等方面与周边城市比有很大差距,《实施细则》要在财政资金如何发挥“四两拨千斤”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尽快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三、要有利于更多的研发机构享受“人才特区”政策

《意见》将“人才特区”政策限定在经国家和省科技、发改、经信、人社等部门新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排除了事业单位性质的研发机构获得奖励的可能性,如人才集中的高校(江大、江科大、高专)有众多的实验室(研发机构),如果能让他们享受到“人才特区”的政策,调动他们服务地方的积极性,将会使我市这一政策发挥更大作用。

四、要有利于本地人才作用的发挥

我市的人才工作不能满足于单个学者和以几个科技人员为主的团队,应探索新的思路和方法,在科研重大基础设施和研发载体的建设和引进上取得突破。同时,结合驻镇高校人才建设势头良好的实际,研究面向驻镇高校的人才发展利用规划,实现多赢的局面。

提案者:市工商联,吴彤、陆介平等5名委员

承办单位:市委组织部财政局

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化

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广大政协委员对此高度关注,七届三次会议期间有关加快养老服务的提案达13件。委员们认为,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广大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相比,依然存在养老服务总量供给不足、服务水平不高、市场发育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政策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2012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构建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市及辖市区应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列入相关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加强督查推进。同时,细化地方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优先供地等扶持政策,加快社会养老机构发展。

二、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

积极推进“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通过贷款贴息、运营补贴、免征营业税、购买服务等办法,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产业,保证市区社会养老机构床位达到市区老年人口的1%以上。进一步降低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的准入门槛,尤其是消防许可证,由于标准较严多数养老机构难以取得消防许可,无法向上申办获得相应补贴,影响了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我市应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准入条件和标准,使得各类养老机构能通过努力符合要求,取得许可。

三、大力发展城市居家养老服务

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社区服务中心内按照一定标准配备适当的面积用于养老服务用房,把养老服务设施作为与幼儿园等社区配套设施同等重要的项目来建设,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各项功能,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建立多形式、广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服务、文化教育、休闲健身等活动场所、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加快完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学习借鉴上海“智慧居家养老平台”模式,有效整合110、120、12345等社会服务资源,努力打造“十五分钟为老服务圈”。

四、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在新农村“三新”建设过程中,要同步规划考虑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将文化、体育、社区医疗卫生资源等公共资源与养老服务设施一并安排。要发挥农村现有敬老院的社会服务功能和示范作用,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转型,拓展服务对象,扩大服务范围,向农村社会老人提供寄养代养、日间托养、家庭护理、配送餐等服务。

五、建立养老服务专业队伍

鼓励镇江高专、职业技术学校等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并加大开展养老服务培训,培养一支具备现代养老服务理念、知识、方法和技巧的专业服务队伍。采取奖补措施,鼓励大中专院校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的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认真落实养老服务人员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发挥老年协会作用,壮大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为老服务活动。

六、充分利用山水城市优势大力发展养老产业

我市青山绿水的自然环境和丰富的旅游资源,特别适合老年人安居疗养,可引进“社康老来乐”等国内知名养老机构来我市加盟,探索与相关医疗机构合作共建方式,建立住、养、医疗、康复一体化的高端养老机构。同时为满足不同收入水平老人的养老需求,可规划建设安居小镇和养老房产,也可充分利用现有社会闲置资源,对一些富余的幼儿园、小学等进行改制和改造,采用无偿划拨或租赁等方式用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当下要对现有适合养老的资源进行改造整合,如已有的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疗养院等,增加适合老年人生活的设施,完善环境建设,以服务老年人为主题,进行市场定位包装,同时大力向外宣传推介我市优越的养老环境和自然环境,吸引周边城市的老人来养老消费,打响“养老牌”。

提案者:市民革、民建、致公党、侨联、工商联,市政协农经委,李柏嘏、石红、崔萍、何仁等11名委员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局

“新医改”还需进一步改善

2013年,我市开始了新一轮“医改”试点,在医改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很多规定在顶层设计上还需进一步改善,进一步增强各方面的满意度。

一、深化医疗收费改革,进一步增强市民对“医改”的满意度

目前,人民群众对“医改”认同、满意度还不高。突出表现在:1.去年我市大医院的挂号费上涨为12元,初衷是推动患者去社区医院看病,但是由于社区医院的医疗水平和药品的限制,不少人还是到大医院看病,但挂一个号只能拿50元左右的药,想要拿到治疗需要的相应药量,必须同时挂几个号。这对于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而言,严重增加了负担。

2.住院时,有的医院为了方便病人,规定每天收25元的护工费且不能纳入医保报销,由于95%以上的病人生病都有家属陪护,根本用不到护工,引起患者普遍不满。

3.不少住院用药门诊没有,加之住院报销比例比门诊大,很多小孩、老人生个感冒等小毛病动不动就住院。

4.参保病人在医院报销医药费手续繁琐且不合理。每次报销都要专门挂号,而报销并不找医生看病;每次报销最多只能报90元左右,不仅增加了参保人员负担,而且给其带来了极大不便。

建议:1.把“一个号限50元左右的药”改为“一个号可以领取3—5天或一个疗程的药”。2.以疗效为宗旨进药,而不是看价格进药,将门诊用药和住院用药同步。3.门诊大项目检查,提高报销比例,不得与住院捆绑。4.要不要护工,要给病人自主选择,不能搭车收费。5.医院门诊报销可参照以往在医保中心报销模式,审核后,要应报尽报,一次办理。

二、深化医疗结算改革,增强医院对“医改”的满意度

市一院作为镇江市规模最大的一所三级综合医院,2013年,镇江医保基金结算结果,该院全年医保超预算将近9000万元,这一巨大费用由医院承担,年复一年,将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经营。为此建议:

1.弥补离休人员费用超支。全市离休人员诊疗费用任务重,大部分在第一人民医院和江滨医院。去年1-10月一院离休人员发生总医疗费用3098万元,全年预计超2000万元。应由政府设立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离休人员超支的费用,减轻医院的超总控压力;

2.将丹徒医保纳入全市统筹。由于上一轮的区划调整,丹徒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与市区医保待遇一致,但丹徒医保基金对医院资金结算政策却存在差异,来市区看病的人多,划入市级的医保基金却不多。2012年市级统筹实际为丹徒医保多支付4000万元,而丹徒医保基金全年却结余9300万元,建议将丹徒医保纳入大市统筹,并将结余基金全部释放出来。

提案者:喻利花、孔繁芝、耿同全等6名委员

承办单位:市卫生局人社局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可在乡镇或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而目前全市没有一个乡镇(街道)有专门的监管机构。我市尚未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难以全面掌握企业质量信用状况,也缺少有效的诚信引导和信用监管措施。学校周边、郊外农村等食品安全问题十分突出,“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和“三无”(无证照的农贸市场、无证照的小作坊、无证照的小餐饮)依然存在,取缔难度较大,成为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领域。部分药店没能严格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销售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为推动食品药品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此建议:

一、建立专业、高效的食品安全公共管理体系,推进监管有序规划化运行

1.政府要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强化综合协调及监管职能,参照先进省市模式,设立食安办,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有效解决政出多门、职责不清和相互推诿的分段监管弊端,消除管控死角,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效能。

2.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在全市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配备执法车辆、装备及快检设备,落实工作所需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基层监管队伍的培训,提高监管素质和能力。

3.加强食品安全防范教育,建立信息体系,监测体系和预警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体系,让百姓及时获取必要的食品安全信息,保障百姓对食品安全享有及时、准确、客观信息的知情权。

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监管有序规划化运行

1.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督管力度;坚持食品安全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如在公共场所定时发布食品市场检测信息、及时通报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引导群众安全消费。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切实兑现举报奖励。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的源头管控,奠定食品安全的基础;进一步完善推进食品安全法规的配套细则的实施。

2.建立统一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发布、反馈机制;建立食品溯源制度,强制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真实、全面、明确的食品安全信息。强化对学校周边、郊外农村等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和销售的监管,对食品保质期规范标识加强监管,加大对市场抽检力度和频率。

三、加大扶持力度,以产业发展带动食品安全

1.加大财税政策的扶持力度,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要加大扶持;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领衔建立蔬菜、生猪、奶牛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产业链;鼓励和支持超市、餐饮、加工食品等企业建立自己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鼓励食品企业的品牌建设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2.通过政策的扶持,鼓励重信誉、守诚信的食品零售终端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对食品零售终端企业在构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的设备设施投入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绿色食品店”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四、严格监管药品的销售,确保用药安全

管理部门严格监管药店,推进网络化管理。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处方药要见到处方,销售的处方药与处方应对应。从业人员要提高门槛,不能搞空头挂名,每个药店要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生坐堂。统一药品定价,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管。

提案者:张纪成、徐伟珍、步建坤、葛祥梅等7名委员

承办单位:市食药监局编办财政局农委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繁荣先进文化、惠及百姓万家”的发展理念,全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市构建了以市、县级公共文化设施为龙头、镇(街道)文化站为纽带、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为基础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城市“15分钟文化圈”、农村“10里文化圈”基本形成,打造了一批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极大地丰富和活跃了我市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市民文化幸福指数和文化工作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

尽管近年来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苏南现代化示范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

1.认识仍有偏差。注重了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但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数字化、社会化建设不够;文化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满足于扶持基本成型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项目,却不愿投资偏远落后乡村群众亟需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片面认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仅仅是文化部门的事,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热情不高等等。如句容市、丹徒区部分偏远镇村文化设施陈旧,丹徒区世业镇2008年全市乡镇文化站检查验收时还有文化站站舍,2013年全市镇文化站星级达标评估时却连文化站都没有;镇江新区大路镇文化站2009年完成土建工程后至今还是空壳;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的力度和深度。

2.投入明显不足。2014年市数字化建设就没有将公共文化建设列入经费预算。从资金投放比例上看,即使经济条件较好的辖市区、镇(街道)和村(社区),对文化工作的投入也非常有限,尤其在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的经费保障上,远远达不到实际需求。如文化广场建设,除句容市政府设立了专项奖补经费外,其他辖市区政府基本未设立专项经费;京口区文体局每年文化事业经费只有20万-30万元,还不如丹阳市部分乡镇文化站每年的文化经费;从2013年全市镇(街道)文化站星级达标评估情况看,全市有30%的镇(街道)文化站年度文化经费在3-5万元之间,每年组织开展8次以上文化活动保障状况堪忧。

3.基层文化队伍建设跟不上改革发展需求,高层文化人才紧缺,制约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体制性矛盾仍然存在。句容、丹徒、镇江新区等辖市区部分镇(街道)文化站人员编制还达不到示范区创建要求的“3人以上”,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还未全面配备有补贴的专兼职文化管理员;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后,各乡镇虽然都有文化站编制,配备了站长或工作人员,但这些人员大多身兼数职,平时大部分时间被抽调到其他岗位从事专业之外的工作,真正用在文化工作上的精力很少,专人不专职现象较为普遍。基层文化工作队伍普遍业务技能不够高,缺乏应有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经验,村、社区文化专业人才更为缺乏。

下一步,建议我市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采取扎实举措,积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责任和工作任务

1.要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干部考核指标,从而确保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行政目标考核内容,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市、县两级成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将群众满意率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问责,问责包括情况通报、函告、诫勉谈话等。

3.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在市、县两级已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会商督办制度,交流各地情况,研究解决各地公共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统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二、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投入

1.要确保公益性文化事业和基础设施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切实落实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补助资金,尤其要加大农村偏远地区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确保其均衡发展。

2.设立向基层、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的政府购买补贴、基层和新农村重点文化建设工程专项补助、重点文化工程和品牌文化活动等专项经费,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定期表彰和奖励在该领域中作出重要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效保证。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

1.认真贯彻中组部、中宣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县级和城乡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和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要求,将全市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不少于3人和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要有1名文化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到位。

2.把好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关,选好配强基层“两馆一站”负责人,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形式,把懂业务、有能力、会管理、热心文化工作的综合性人才选拔出来,同时切实保障乡镇、社区文化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有计划地对基层文艺骨干进行培训。

3.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社区文化指导员制度和公开招募社区文化服务志愿者制度,每个城乡社区都应当配备1-2名文化指导员或社区文化服务志愿者,辅导和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

4.采取多种措施吸引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发展,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骨干、能人的积极作用,培育和发展农村业余文艺团队、文化中心户、义务文化管理员等。

5.宣传推介、表彰奖励一批优秀的民间职业剧团、业余文艺团队、文艺辅导员、文化指导员和社区文化服务志愿者,形成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队伍。

提案者:市民进

承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加强对“三车”一犬的治理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市的市容市貌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与“美丽镇江”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镇江的城市秩序环境上还亟待加强。主要是人力客运三轮车肆意穿行、停放,货运车车载占道经营,渣土车超载尘土飞扬,不文明养犬行为扰民伤人,严重影响了镇江城市形象的打造。为此建议,市委、市政府结合镇江文明城市创建,彻底整治人力客运三轮车、渣土车、货运车和犬类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稳妥取消三轮车,让城市有品位,形象更美好

目前,全市有三轮车1400余辆,虽由4个单位7家公司进行日常管理,但擅自改装、变换车主、车辆破损、漫天要价、影响交通、乱停乱放、违规行驶、安全隐患多、监管缺位、影响市容等已成不争的事实,其负面影响已远远超过其正面作用,迫切需要研究解决其去留问题。建议学习无锡等地的经验做法,痛下决心,全面取缔我市的三轮车,还城市通畅的交通环境;如不能一朝取缔,则逐步取缔车辆数量、限制营运范围、加强规范管理。

1.由市政府或指定主管部门牵头,组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拿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和专门经费,分类制定分流方案,加大宣传和治理力度,在提供其他工作岗位或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帮助三轮车驾驶人员逐步转行或退出,逐步限制取缔三轮车,建议最多保留300辆;

2.逐步限制三轮车运营范围,有关政府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市三轮车进行排摸,合理划分出可以运营和限制运营的区域;

3.加大对三轮车运营的统一规范管理,车辆统一外形设计,人员统一挂牌服务,统一进行交通安全规则培训,让三轮车成为城市独特的“风景”。

二、重拳治理渣土车,让城市更安全,空气更清新

近年以来,市民对渣土车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影响日常生活的投诉成倍增长,重视和加强对渣土车的动态流动污染治理已迫在眉睫。为此建议:

1.全面整治监管渣土车的车况。严查渣土车的擅自改装,车况不达标不准运行或注销其营运资格,对未加装放大后号牌和对放大后号牌遮盖或牌号不清晰、脏土遮盖者要按违章处罚。

2.改进运输中渣土的密封方式。把现有密闭苫盖,改钢构盖为帆布遮盖,确保运输全程无抛撒。

3.建立渣土车运营诚信制度。规定运营公司和渣土车车主签订防扬尘污染承诺书,并要求车主缴纳高额诚信保证金,增强运营公司和渣土车主的自律意识。

4.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渣土车抛洒滴漏、超重超速行驶、原地掉头、闯红灯等现象要加大处罚力度;对运营公司进行考核管理,车辆违规次数较多的企业不予行政许可、不予参加招投标。

5.实行常态化管理。一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上路检查,要长期进行下去。一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给渣土车安装行驶、装卸记录仪和定位系统,自动记录仪可全程监控车辆的行驶和作业状态、限速、限载,同时可与交通信号管制系统对接,监管渣土车闯红灯行为。

三、依法取缔占道经营货运车,让城市更有序,道路更通畅

目前,市区有20余条道路外地货运车占道经营现象十分突出,如北府路白天晚上都有,多时晚上有6、7辆车占道经营,黄山南路与黄山西路交汇处、喜来登大酒店旁、黄鹤山路口、京口路、丁卯桥路等等占用快车道经营已司空见惯。车载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影响道路保洁质量,影响城市市容市貌。为此建议:

1.抓源头治理。公安部门要严查农用车改装,采取措施控制农用车改装后进城,配合城管部门及时查处货运车占道经营。

2.抓规范设置。疏堵结合十分必要,镇江堵了这么多年了有成效但成效不大,建议市、区两级认真选址,克服困难,拿出专项资金,设立必要的小规模的便民经营点,解决群众购买不方便,经营者无处去问题,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变乱相为亮点。

3.抓乱收费。杜绝街道、社区允许占道经营后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和责任领导严肃处理。

4.抓严肃考核。市政府城市长效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大城管考评的平台,科学调整考评规则,将车载占道经营作为一个阶段的重点考评内容,严格、公正、公开考评。

四、综合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让城市更有序,生活更文明

随着无证养犬人的逐渐增多,犬声扰民、犬粪便污染环境、犬吓人、犬伤人等因养犬而起的纠纷越来越多,养犬人和非养犬人之间矛盾频发,“110”也因此出警的次数不断增加,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加强犬类管理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建议:

1.建立长效和综合管理机制。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养犬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卫生、畜牧兽医、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市养犬管理办公室,进行日常综合管理,使犬类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对整治养犬的警力予以支持,凡不服从管理与警方纠缠的,相关派出所要及时给以支持。实行违法养犬有奖举报制度,奖励经费列入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经费预算。

2.实行养犬登记管理制度。健全犬类登记注册和犬牌佩戴制度,建全相关信息和档案,实行统一的犬籍管理制度。规范犬只的免疫、检疫和经营范围的监管,对宠物犬实施强制免疫制度,建立免疫档案制度,消除各种人畜共患疫病隐患。发动各方力量筹集资金,建立符合规范的流浪犬收容机构,及时收缴流浪犬。

3.加强对养犬人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关饲养大型犬科动物的有关法律处理规定,增强广大群众对狂犬病危害性的认识,自觉主动配合做好犬类登记管理及预防接种工作,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在媒体及时的曝光和处罚,逐步规范社区居民饲养犬的行为。

4.发挥社区在养犬管理中的作用。由居民委员会等社区组织,协助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辖区内的犬只进行登记;监督卫生防疫,狂犬病疫苗注射工作;宣传科学养犬、文明养犬知识;配合执法部门对违章犬主的处罚工作;尝试建立“犬主委员会”,制定养犬公约,实行自我监管与相互监管相结合。条件允许时,在适当位置专门设置遛狗草地,让养犬人有一个活动的专门场所。

5.完善制定犬类管理细则。进一步落实具体的处罚措施,对不束犬链、在规定不许遛狗的地方遛狗的,发现一次,处罚一次,发现不办理犬牌的,先扣交相当于办理打疫苗、办犬牌等费用的押金,待办完程序凭证退还押金,不愿支付押金的直接扣押犬只,发现禁养犬的,直接收缴。

提案者:市民盟、致公党、台联,王华、王永新、谢江宁、颜斌等20名委员

承办单位:市城管局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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