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镇江市特色产业集聚示范区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镇江市特色产业集聚示范区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镇江市特色产业集聚示范区认定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镇江市特色产业集聚示范区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工信部、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相关工作要求,促进本市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打造区域产业特色优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色产业集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以省级以上开发区内设立的园中园、镇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园区、产业园)为申报主体,主导产业突出,特色优势明显。

第三条镇江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负责示范区认定工作,各辖市、区经信部门(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下同)负责本地区示范区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第四条申报条件:

1.规模较大。集聚区营业收入超过40亿元,占所在镇(街道、园区)营业收入30%以上,亩均营业收入160万元以上,在吸纳就业、财税收入等方面有较大贡献。产业特色鲜明、已形成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集聚区,总量规模可适当放宽。

2.特色明显。主导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拥有相关企业20家以上,营业收入占集聚区营业收入60%以上。

3.管理规范。由市或辖市区政府批准设立,产业发展定位明确、布局合理,规划执行有力;有专门机构进行运营,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达标。

4.创新能力较强。注重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1.5%;设有1家以上的市级公共服务平台;区内骨干企业工艺技术和装备先进,产品质量处于国际或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拥有3个省级以上品牌。

5.两化融合发展。重视信息化推广和应用,骨干企业信息化水平较高,公共信息平台有效运营。

6.绿色低碳发展。重视节能减排降耗,资源集约利用,能耗水平达标,工业“三废”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7.服务体系完善。具有技术开发、检验检测、金融服务、市场开拓等公共服务功能。属地政府在规划、政策、服务等方面对集聚区或主导产业的支持力度大。

第五条申报材料:

1.提交《镇江市特色产业集聚示范区申请表》。

2.提供相关附件,包括:

(1)申报主体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批复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

(2)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文本及批准实施的文件复印件;

(3)上一年度集聚区发展和工作总结;

(4)品牌、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按规定如实填报。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经信委,申请表、规划文本、发展和工作总结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第六条申报认定程序:

1.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由集聚区提出申请。

2.所在辖市、区经信部门审核推荐。

3.市经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将组织实地考察。

4.评审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以政府名义授予“镇江市特色产业集聚区”称号并授牌。

第七条示范区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产业集聚示范区,示范区及区内企业在市级以上专项资金安排、申报时给予优先支持。

第八条获得认定的示范区必须按照要求按时提交有关数据资料,包括:示范区发展季报、示范区年度发展和工作总结等。市经信委每年组织一次示范区申报认定工作,定期对示范区进行复审抽查,复审抽查不合格者须按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称号。

第九条本办法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镇江市特色产业集聚示范区申请表

附件:

镇江市特色产业集聚示范区申请表

集聚区名称: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时间:

联系人:手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邮箱:

申请

(盖章)

辖市区经信

(盖章)

单位

部门审核推荐

一、集聚区基本情况

集聚区

名称

成立时间

地址及

四至范围

政府批复文号

运营管理机构名称

规划面积

开发面积

规划编制时间

政府批复

文号

主导产业(产品)

二、集聚区近三年营业收入

20年营业收入(万元)

比上年增长(%)

20年营业收入(万元)

比上年增长(%)

20年营业收入(万元)

比上年增长(%)

占镇(街道/园区)(%)

三、上年集聚区发展情况

区内企业个

规模以上企业个

主导产业企业个

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

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

通过其他认证企业数

企业职工人

科技人员人

研发投入万元

占营业收入%

项目/技改投入万元

项目投资强度万元/亩

标准厂房累计平方米

其中多层厂房平方米

主导产业营业收入万元

占集聚区总量%

实现利税万元

比上年增长%

实现利润万元

比上年增长%

利用港澳台外资万美元

比上年增长%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

污水集中处理率%

四、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品牌情况(全部列示,可添页)

获牌企业

品牌名称

授牌单位

授牌时间

五、销售前十名企业情况

企业名称

主要产品

上年营业收入

(万元)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时间

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服务平台

机构名称

平台建设

投入资金

(万元)

上年服务

企业情况

所获市级以上

认定名称

七、专业市场建设情况

专业市场名称

市场建设投入资金(万元)

市场建设面积(平方米)

2009年营业收入

市场商户数

八、所提供附件目录

序号

附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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