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镇江市2010年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镇江市2010年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镇政办发〔2010〕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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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镇江市2010年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0〕1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1+3”安全监控体系(“1”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3”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改进机制和系统评价机制)在淮安市率先实施以来,得到了国务院、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安全生产领域推广这一创新做法和经验。为认真贯彻执行各级领导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的力度,不断夯实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现将《镇江市2010年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下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推行落实。
附件:镇江市2010年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二○一○年二月一日
镇江市2010年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
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的力度,不断夯实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要求,2010年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达80%,重点行业中的中小企业覆盖率达30%,构筑“五全”(全员参与、全员排查、全员预防、全员监控、全员整改)、“三群”(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生产网络和“两共”(共建、共享)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2009年下降1%,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5%,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继续保持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冯士超副市长
副组长:顾大福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赵兴根市安监局局长
蒋新民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樊德高市卫生局党委委员
强南山市建设局副局长
谭浩俊市国资委副主任
朱丹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朱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韦玮、方玉亭、叶云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5082118;
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任务是督查“1+3”安全监控体系推广进度,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部署下阶段行动方案和要求等。
三、工作内容
“1+3”安全监控体系是1个方法和3种机制的集成。其中的“1”是指“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3”是指“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机制”、“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持续改进机制”、“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系统评价机制”。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是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推行三种机制是“监控法”有效实施、可靠运转的制度保证。
1.完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生产经营单位应全面落实责任主体,对生产场所、作业岗位的危险源(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自下而上的排查、辨识和评价分级,坚持“四有”(有显著的安全及职业危害监控点标志,有醒目的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警示标识标语,有图文并茂的安全文化走廊,有人性化的、充满亲情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提示),落实“三图五卡”(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示意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组织网络图、“1+3”安全监控体系流程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卡、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评价卡、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整改卡、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处理卡、职工岗位权利和义务告知卡),实现“1+3”安全监控体系的“三化”(视觉化、模式化、群众化)和“四入”(入眼、入脑、入心、入岗)。
2.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机制。一是确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点。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专家、发动职工对本单位生产场所、作业岗位的危险源(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全面排查、评估,并根据风险程度,划分为A级(厂级)、B级(车间级)、C(班组级)级,分级监控。监控点用牌匾、卡片、图文标明名称、级别、易发事故因素、监控内容和监控方法、考核标准和周期、监控责任人等。二是建立监控网络。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监控网络,对生产场所、作业岗位的危险源(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实施全节点、全过程、全方位的实时和动态监控,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升级或降级、追加或清零,使其处于在控、可控状态。三是建立事故和职业危害应急预案。根据生产场所、作业岗位的危险源(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危害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认真落实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落实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企业录用新人员、职工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对职工进行安全技能和职业卫生培训,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证率达100%,确保每个职工具备安全生产和岗位监控的能力。五是建立监控激励制度。对在监控过程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职工给予奖励。
3.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持续改进机制。一是全员排查。形成所有员工都负有监控、排查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责任的体系,做到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人报,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分级有标准,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整改“五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27号令要求开展职业危害申报。二是持续改进。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点经常检查,形成排查、评估、确认、申报、挂牌、检查、整改、效果评价、持续改进的“闭环式”管理。三是创新提升。吸收安全生产新理念、新法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丰富和完善监控工作方法,提升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的实效。
4.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系统评价机制。一是职工评价。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作业现场设备、环境、人的行为和现场管理、岗位监控点控制情况坚持“职工每天评价,班组每周评价,分厂(车间)每月评价”。二是单位评价。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或邀请中介机构、安全专家对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价。三是监管评价。各级安监部门、工会组织、卫生部门等应根据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预防工作的持续改进。
四、职责分工
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要形成“政府强力推动、工会积极促动、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市安监部门把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作为构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创新有机结合,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考核。
市总工会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支持和组织企业工会主动参与“1+3”安全监控体系推广工作,指导企业按照ABC监控法对危险源(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排查、辨识和分级,引导各级多提合理化建议,确保2010年“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推广目标的实现。
市卫生部门切实做好职业危害预防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为职业危害预防和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安委会其它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在管辖的企业中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月—3月)
各地、各部门积极营造氛围,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要求,根据地区和行业特点选择“监控法”推行基础较好的企业为试点单位(每辖市5个、每辖区和镇江新区3—4个、每部门1—2个)。各地、各部门的组织机构、工作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于3月15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习试点阶段(2010年3月—2010年5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试点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地、各部门指导试点单位建立组织,落实责任,对生产场所、作业岗位的危险源(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排查和辨识,按照ABC监控法对其评价和分级;形成危险源(点)动态管理制度,落实监控手段和应急处理措施;办好安全文化专栏,完善“四有”;做到“三图”上墙,“五卡”归档。
3.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6月—2010年10月)
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法律法规及推广工作要求,根据试点单位成功经验成立组织,落实责任,对本单位生产场所、作业岗位的危险源(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排查、辨识和评价分级,办好安全文化专栏,做到“四有”,落实“三图五卡”。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地、各部门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标准化达标、安全诚信企业创建、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治理和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的指导,使推广活动有序开展。
4.督查指导阶段(2010年11月)
各地、各部门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对辖区或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间,确保年度推广目标的实现。各地、各部门的总结报告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资料2010年11月底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5.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12月)
考核采取属地验收(各地和部门领导小组组织)、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查的方法,各地、各部门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列入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考核内容记入总分。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把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推广“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措施,把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发展的一件大事,切实摆上工作议程,实现2010年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达80%、重点行业中的中小企业覆盖率达30%的目标。
2.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各地、各部门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责任落实,一手抓文化建设。结合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安全社区创建等,开展安全文化“六进”,不断深化宣传教育,着力打造健康的安全文化,使安全生产成为职工群众的自觉实践,健全安全生产的“五全”、“三群”网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采取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1+3”安全监控体系的内容、做法和经验,营造舆论氛围,提升公众特别是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实现“1+3”安全监控体系“三化”、“四入”,夯实安全生产的“三基”(基层、基础、基本功)。
3.把握实质,注重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各地、各部门在推广过程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和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起来,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意见、推广措施和任务目标。二是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三是和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安全生产监督网、安全生产保障网结合起来,把“1+3”安全监控体系推广作为建设“三张网”的基础工作来抓,保证“三张网”从基层开始就得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落实。四是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结合起来,督促企业对生产场所、作业岗位的危险源(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认真辨识、评估,建立档案,实行全面、全程、全方位监控,不留死角和盲区。
4.努力创新,形成结合实际、富有成效的镇江(企业)特色。各地、各部门要在建立和落实“1+3”安全监控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和行业(企业)的具体情况,拓展安全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善于总结经验,形成自己的特色,在体现实效上下功夫。
5.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加强指导,促进“1+3”安全监控体系在本行业的不断推广。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切实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权益,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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