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安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吉安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府办字〔2012〕140号

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安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吉安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全国“清剿火患”战役总结表扬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场会精神,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强化基层消防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

(一)网格划分: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划分大网格;以乡(镇、街道)行政辖区为单元,划分中网格;以村(居)民委员会管理范围为单元,划分小网格;以村民小组、民居楼院、小区物业、社会单位等为单元,划分单元格,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二)工作目标:今年100%的县、乡(镇、街道)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30%的乡(镇、街道)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要实现“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目标。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别要有60%、80%和100%的乡(镇、街道)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要实现上述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涂建生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丁桂生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杨文洪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工作任务

(一)成立消防组织。大网格: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大网格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推动县级防火安全委员会更名为消防安全委员会,调整成员单位和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大网格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中网格: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中网格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推动成立以综治办、民政司法办、城建办、农村办、安监站、房管所、财政所、工商所、粮管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1名政府负责人为主任,设立消防办公室并确定2-3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中网格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小网格:村(居)委会主任是小网格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每个社区、行政村都要明确1-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小网格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单元格:村民小组负责人、楼(院)长、物业和社会单位的负责人是单元格消防安全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在单元格内建立群众性消防安全自治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二)加强消防力量。大网格: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出台相应保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中网格:国家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地区生产总值1亿元以上、居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志愿消防队;充分发挥巡防、保安队伍作用,加强对保安员的消防培训,每个乡(镇、街道)要建立一支10-30人的兼职的消防安全巡防队伍。小网格:要积极发展社区消防督导员、小区消防管理员、高层建筑消防宣传员等消防专员,扩大基层消防力量覆盖面。单元格:要积极开展“村企联防、企企联防、邻里守望”等活动,广泛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

(三)落实消防检查。大网格: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大节日活动组织各部门开展针对性的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中网格:要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消除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小网格:要定期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小单位、小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单元格:要每天开展以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巡查。

(四)开展消防宣传。大网格:制定消防宣传计划和工作方案,指导中小网格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中网格:要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动员各基层组织和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小网格:要在社区、村屯、居民楼院、单位和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通过互联网建立防火宣传QQ群,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有条件的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各单元格内的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体验。每个单元格每年要组织一次全民疏散逃生演练。

(五)完善消防设施。乡(镇)要按照《<江西省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赣公字[2012]26号)的规定,为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装备和灭火救援器材。乡(镇、街道)要为消防安全巡防队伍配备电动消防巡逻车、消防电动自行车。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小喇叭、视频教学等防火宣传器材。各级网格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和装备器材的管理,维护保养好各类消防设施和装备器材;要在网格和单位的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点,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完整好用。

(六)建立消防档案。乡(镇、街道)要设立消防办公室,社区(村)要设立“保消合一”巡防室,配备必须的办公用品,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和制度,分级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台帐,全面、详细、动态地记录辖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以及消防安全巡防、隐患整治、宣传培训、灭火演练、应急疏散等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

(七)分级推动落实。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积极推动创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分级检查、督导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市、县两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推动大网格和中网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推动小网格(含单元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消防监督干部和社区民警要经常深入辖区网格,指导和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实施步骤

2012年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公安派出所消防试点,分三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2年5月30日至6月5日)。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在全面部署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层层确定试点单位(包括乡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同时制定时间任务推进表,确定2012、2013、2014和2015年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拟达标的乡(镇、街道),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6日至9月20日)。各地对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试点单位和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县两级层层召开试点现场会,全面推广试点经验,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经常性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并重点推进今年拟达标乡镇的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参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验收标准,制定我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检查方案和验收标准,组织对各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各地上报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的乡(镇、街道)进行验收,并向省消防安全委会申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网格化管理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专门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加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保障性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并逐年递增。要加大消防装备资金投入,为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保消合一”队伍配足消防装备和器材,确保满足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工作基本需要。

(三)严格督导奖惩。各地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绩效考核范畴,加强督导考核。凡辖区未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或者未完成网格化管理年度达标任务的,市政府对其实行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绩效考核“一票否决”,取消年度消防工作评先资格。凡工作开展不力,造成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各地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单位(包括乡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及2012、2013、2014和2015年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拟达标的乡(镇、街道)名单于6月10日前上报消防安全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8186743。

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情况登记表(供各地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时参考使用)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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