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人情况的通知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人情况的通知

宁政办函〔2012〕6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决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络体系,请各地、各部门、单位认真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情况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表》,并于10月12日前送达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李桐宇

联系电话:0951—50440336038110(传真)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情况表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5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情况表

单位:

职责处(科)室

(工作机构)

机构性质

编制情况

现有人数

备注

信息公开

政府公报

政府网站

注:单位填写市、县(区)或厅(委、局、办)名称。职责处(科)室(工作机构)填写各市、县(区)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公报、网站工作部门或厅(委、局、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机构性质填写行政、事业或企业。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信息公开

主管部门

(工作机构)

分管领导

处(科)室负责人

联系人

政府公报

管理部门

分管领导

处(科)室负责人

联系人

政府网站

管理部门

分管领导

处(科)室负责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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