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德政办字〔2011〕36号
颁布日期:2011-05-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字〔201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组织核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地区进行警示约谈、实施问责、督促整改。

二、分工

市政府组织开展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各县(市、区)的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指导,立案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开展督查、验收、约谈和问责等工作,并按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逐一核查监测图斑,限期整改查处到位,审核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适时开展督查、约谈和问责工作,并及时准确填报相关数据、资料。

三、步骤

(一)核查摸底阶段(5月10日前)。各县(市、区)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确认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情况进行核查,收集有关图件(片)、报批手续等资料,并逐宗建立台账及档案。

(二)查处整改阶段(6月10日前)。各县(市、区)对核查出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整改,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该立案查处的全部立案查处,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应拆除复耕的,尽快拆除复耕到位;依法可补办用地手续的,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后,尽快完善用地手续,使违法占用耕地比例降到最低,确保全市一次性通过验收。

(三)核实上报阶段(6月20日前)。各县(市、区)对核查整改结果进行核实,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写出核查整改工作报告,于6月20日前报市卫片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后报市政府审核,再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和济南督察局。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3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对各县(市、区)卫片执法检查总体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的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排序,市政府将根据排名情况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向全市通报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将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督促各地开展整改查处工作。

(五)迎接部省验收阶段(8月31日前)。7月上旬,做好省国土资源厅对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验收迎检工作;7月下旬,做好济南督察局、国土资源部对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验收迎检工作。

四、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片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级要充分认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为加强对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电话:2188335。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动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政策界限。2011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实施问责,核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时不予计入。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并出具证明文件。

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必须计入所在县(市、区)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在实施问责时,根据县(市、区)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可能存在的2010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用地,不能提供相应用地批准文件的临时用地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紧急用地等类型的地块,都必须作为违法用地填报。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的临时用地,已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的,判定为实地伪变化。

(三)确保执法检查质量。要建立领导包县、督查调度、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类数据真实、准确,督查、验收不走过场。各县(市、区)在开展内外业核查工作中,各项统计表格填写,具体工作人员都要签名,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各级上报的统计数据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各县(市、区)之间交叉互检的方式开展督查,确保达到相互学习借鉴、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的目的。严格督查、验收,在督查、验收期间,通过12336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对督查、验收中发现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市、区)在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四)强化培训指导。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培训指导,确保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培训要以国土资源部《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新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操作为主要内容,采取座谈研讨、专题讲解、交流学习、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重点培训参加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使其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要求,掌握填报方法。各级要建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周报、月报制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任务。

(五)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县(市、区)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对符合国土资源部、人社部、监察部15号令第三条规定的问责条件的,要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及时向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对应查处而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查处的,要严格按照15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六)严格数据报送。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检查工作,采用纸质报送和电子报送两种方式,逐级上报有关情况和相关数据,并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对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翟长生副市长

副组长:刘宗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曲永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耿向东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德水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守江市监察局副局长

高东玲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文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兰春市环保局副局长

段文通市住建局副局长

邢军市规划局副局长

井为民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功礼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举恒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兰玉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杨金峰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高建河市法院副院长

韩良民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世勇德城区副区长

王怀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周同恩运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

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曲永山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守江、黄文平兼任常务副主任,李相才、李东风任副主任。此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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