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

东营市“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公路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力争在“十二五”全省公路工作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畅安舒美山东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公路技术状况和网络结构明显优化,路网通行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公路行车秩序明显改善,应对公路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基本建立,路网协调管理、通行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公路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治路和路域环境水平明显提升,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科学化、养护作业规范化、路网调度智能化、运营服务精细化、应急救援高效化、路政管理法治化,努力打造安全畅通、绿色低碳、高效便捷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加强公路安全畅通保障能力建设。

1.完善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稳步推进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集约高效的养护运营机制;探索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机制,逐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收费公路体系和以普通公路为主体的非收费公路体系;提高公路资金管理使用效率;积极开展新技术研究,推进公路科技进步,提升公路科技创新能力。

2.加强通行秩序整顿。深入开展“平安行·你我他”专项行动,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大力整治高速公路大型货车集结闯岗、暴力抗法及长期占压超车道、紧急停车带,客车随意上下乘客和违章行驶、超员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收费,严厉打击各类偷、逃费行为,维护良好收费秩序;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多部门联合执法,全面取缔占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维持良好通行秩序。

3.提升公路质量和通行能力。适时实施大中修工程,科学推进预防性养护,开展公路养护信息化建设,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总体技术状况指数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大于95,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于85;一、二类桥梁比例达到95%以上。加快市内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国省道路网改造和路网建设,提高国省道通行能力和网络化程度,使路网结构更趋合理,通行更加顺畅。

4.加强公路保护。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严厉打击损坏路产、随意挖掘、偷盗公路附属设施等涉路违法行为;依法划定和设置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界桩、界碑,依法拆除公路两侧控制区内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加强桥涵保护和控制区管理,严禁在桥涵构造物规定范围内挖土、倾倒废弃物等行为。

5.保障安全畅通。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实施安保工程,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开展平交道口整治;加强桥涵养护管理,强化桥梁健康监测和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对辖区内桥梁定期进行监测监控,确保现有危桥改造率达到100%;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监管,规范施工作业区布设,保障施工作业现场安全和车辆有序通行。

6.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快路网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监控系统;推进公路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建立预警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实现交通运输、公安、消防、安监、气象、卫生计生等部门信息互通和联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构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应急处置网络。

(二)打造舒美优的公路通行环境。

1.树立服务理念。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节假日免费通行等惠民政策;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体系建设,ETC车道覆盖率主线收费站达到100%、匝道收费站不低于90%;完善公路标志,实现公路标志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加强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提供多方位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推进一、二级公路服务点建设,逐步实行管理服务星级考核;加强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完善加油站、维修厂、餐饮住宿等现有服务设施功能;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充分展现“好客山东、畅行齐鲁”的良好形象。

2.开展路域整治活动。全面清除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统一规划设置非公路标志;对可视范围内白色污染、垃圾堆、柴草堆和废弃建筑物进行全面清理;突出穿村镇路段整治提升,做到路宅分家设施齐全,排水系统畅通完善,临街牌匾整齐统一,绿化效果美观舒适。

3.美化路域行车环境。大力实施公路绿化美化,打造多树种、多层次的复合生态群落和绿化景观,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加强主干公路交界、城市出入口、沿线河道、湖泊等重要节点绿化美化,展现地方文化特色,打造人文景观亮点。

三、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创建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检查,具体负责县乡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市公路局负责对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服务设施和应急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具体实施,并负责用地范围外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公安局负责道路通行秩序整顿和应急事件交通疏导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公路用地确权及公路沿线土地规划工作;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整治区域内规划控制工作;市水利局负责公路跨河渠桥梁两侧河渠的管理保护工作;市林业局负责结合“三网”绿化,做好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绿化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公路沿线工业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公路穿越城区范围内两侧国有土地上违章建筑清理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配合做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对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内建筑控制区和沿线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对沿线社会服务设施进行规划,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4年9月3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二)集中实施(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市公路局要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服务设施和应急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对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内建筑控制区和沿线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并于2014年10月15日前将整改意见、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张世武,电话:8321789)。按照制定的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切实搞好组织实施。

(三)检查总结(2015年10月1日—12月31日)。结合活动开展情况,按照实施标准,及时组织阶段性检查总结,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并做好上级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创建活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市交通运输、公路、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水利、林业、环保、城市管理等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县区也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扎实组织实施创建活动。

(二)充分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加快公路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保障资金投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创建活动要求,加大国省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实施,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市里将定期组织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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