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文号:菏政发〔2015〕12号
颁布日期:2015-05-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菏政发〔2015〕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对部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段伯汉同志在原分工基础上,另负责经济和信息化、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煤炭开发管理、供电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公路管理局、市煤炭管理局、市轻纺协会、市机电石化协会、市政府国资委;并负责联系市总工会、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市盐务局、省驻菏电力、成品油销售企业。

其他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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