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构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构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6-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构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构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
构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工作方案
为推进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为老服务工作发展,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老龄工作方针,加快构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为老服务水平,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努力实现老龄工作在全省“走在前列、起好带头作用”的目标,让全市老年人同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依法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加快富裕文明新潍坊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救助保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配套政策,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农村“五保”老人供养、城镇“三无”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低保老年人生活津贴和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等制度,逐步实现救助保障范围由特殊老年人群体向一般老年人群体扩展,努力做到无遗漏、全覆盖,实现老年人关爱救助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普惠化。(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帮扶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制定《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家政保洁、医疗卫生、精神慰藉等基本服务保障。(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推进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按照市政府《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意见》,逐步完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和经办服务工作,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切实提高需要护理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
(四)不断完善城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积极推动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发展,大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实施养老服务业品牌战略,探索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扶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拓宽渠道,形成多元化发展格局,确保年内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新建农村幸福院50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9处、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4处。(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尽快筹建市老年人服务管理中心。为满足中心城区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尽快筹建市级老年人服务管理中心。积极鼓励社会资本、社会组织和慈善捐赠参与支持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快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责任部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事务局、市老龄办)
(六)全面推进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基层老龄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老龄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全面发展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借鉴外地经验,加快筹建潍坊市银龄家庭传媒大学,努力满足广大老年人接受继续教育的需求。(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老龄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分管责任人和责任科室;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加大落实力度,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落实督导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协调配合,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对需部门配合的事项及时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督导落实,按时督办各有关方面工作推进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有关涉老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全社会的老年人关爱服务意识。在老年节、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等多种形式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进一步营造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