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2〕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冬季风干物燥,居民用火、用电量增加,引发火灾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发生亡人火灾甚至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火灾防控力度

当前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已进入攻坚阶段,各项消防安保任务非常艰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冬季防火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继续深化《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迎接“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2〕50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大力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

二、科学分析研判,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级各部门务必把冬季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杜绝重特大火灾作为衡量消防工作的最终标准,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切实落实好领导责任,扎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按照省政府“9.21”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区存在的隐患漏洞,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火灾多发场所和单位,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加大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强化重点时段的监管,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大投入,深入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进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三、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行业、系统监管职责

各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开展一次行业内部的隐患自查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针对容易产生重大政治影响、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要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督办、治理力度,确保万无一失。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排查本系统、本行业的火灾隐患,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责任落到实处。公安、安监、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和整改火灾隐患。

四、严密组织实施,全力做好“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抓好消防安全整治,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火灾形势和特点,重点管控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群众有针对性地的开展疏散演练、消防志愿者服务普及防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形成社会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消防部门要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进一步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实地熟练和疏散救人、灭火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调集足够力量,力争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各级、各单位要牢牢把握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主动权,扎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以赴打赢党的“十八大”消防保卫攻坚战,确保今冬明春火灾形势稳定。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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