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参评单位:
《运城市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9日
运城市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晋行评发〔2013〕1号)、《运城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暂行办法》(运政办发〔2013〕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推进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现就我市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部门(行业)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
二、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评议、分类指导的原则,今年参加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公共服务行业、部门管理机构和市直评医院共六类65个部门、行业和单位。
(一)经济管理部门(11个)
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水务局、农委、林业局、商务局、煤炭局、供销社、银监分局
(二)社会管理部门(7个)
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人社局、人口计生委、文广新局、旅游局
(三)执法监督部门(15个)
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烟草局、食药局、规划局、公路分局
(四)公共服务行业(18个)
供电分公司、邮政局、运城机场、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农村信用社、财险、寿险、煤运公司、焦炭公司、广播电视台、供热供气办
(五)部门管理机构(7个)
物价局、中小企业局、扶贫开发中心、交警支队、消防支队、高速交警四支队、农机局
(六)市直评医院(7所)
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眼科医院
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确定银行、电信为重点评议行业,教育、卫生、农业、公安(含交警)、国土资源、住房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环保、安监、质监、人社、交通运输、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为重点评议部门,确定7所市直评医院为重点评议单位。确定教育系统的学校,卫生系统的医院、新农合管理中心,公安系统的交警队、派出所、车管所,交通运输系统的公路站点、客运站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规划、房管、供水、供气、供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社保中心、医保中心,煤销集团的煤管站为重点评议对象。各县(市、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上述重点评议对象的督导和评议,不得将重点评议部门列入免评范围。
三、评议内容
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内容包括:参评单位完成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加强效能建设、创优发展环境情况,依法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各参评单位要参照《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依法办事、优质服务、廉洁自律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重点要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整治“庸懒散奢”、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工作部署,严厉整治调查研究、文风会风、出差出访、厉行节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013年度,重点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进行评议;重点对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评议;重点对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公职人员“吃空饷”以及占编骗饷等方面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评议;重点对执法监督部门在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进行评议。
四、评议方法
2013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向人民承诺,请人民评议”为主题,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承诺阶段(2013年4月至5月上旬)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参评单位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和办公室,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2.各参评单位根据重点评议内容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问题,结合全市整治“庸懒散奢”、“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提出本系统、本单位2013年政风行风承诺和拟集中解决的2-4个重点问题。
3.市、县两级行评办组织参评单位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人民群众作出2013年政风行风承诺和集中解决的重点问题。重点在整治“庸懒散奢”、“吃拿卡要”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原则上由参评单位“一把手”代表本系统、本单位进行公开承诺。
4.各级行评办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现场咨询、设立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创新性地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阐明参评单位的工作职责,展示部门(行业)的工作成果,广泛宣传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
(二)检查整改阶段(2013年5月中旬至9月)
1.开展政风行风监督检查。各参评单位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及本单位干部职工,分组深入基层,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全省整治“庸懒散奢”、“吃拿卡要”行动,积极组织开展本县(市、区)、本系统政风行风监督检查工作,着力将集中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将专项监督检查与明察暗访结合起来,将传统检查方式与现代科技检查方式结合,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要重点对个人生活庸俗化、工作平庸、懒政怠政、自由散漫、奢侈浪费等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2.不断优化评议载体。各级行评办要会同新闻媒体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和报刊类、网络类政风行风监督栏目,积极创新评议方式,推动常态化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市、县两级广播电视台要按照《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人员、办公场所、采编设备、播出时段等方面,为“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面对面”栏目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今年各县(市、区)至少要举办一场面对面对话交流活动,同时要大力普及热线节目。
3.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对话会。市直重点评议部门(行业)和市直评医院要在9月底前至少组织两场民主评议对话会,其他市直参评部门(行业)要在9月底前至少组织一场民主评议对话会。
4.认真组织整改反馈。对于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明察暗访以及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等途径收集的问题,各参评单位要认真研究予以解决,并及时向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各界进行反馈。各级行评办要将参评单位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重点。
(三)评议总结阶段(2013年10月至2014年2月)
1.各级行评办组织参评部门、行业和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就承诺事项兑现情况、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特别是整治“庸懒散奢”、“吃拿卡要”工作情况向人民群众进行汇报,邀请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结合生产生活实际作出评价。
2.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今年,各县(市、区)要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评议工作机构,建立职能明确的三级评议工作网络,全面开展三级政风行风民主直评,不断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心下移,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3.各县(市、区)行评办要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和工作考核。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民主测评,努力提升评议结果的科学性。要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加大日常工作考核力度,对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实时台账,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逐月认定考核实绩,以此推动评议工作任务的落实。
4.民主测评和工作考核的汇总统计参照《暂行办法》执行。市行评办将民主测评得分与工作考核得分汇总后,得出评议结果,并提出拟表彰名单,报市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审定。各县(市、区)政风行风评议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向本级党委、政府和被评议部门(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各级行评办要将本级免评部门(行业、单位)纳入民主测评和工作考核范畴,以此确定其在下一年度是否继续免评。
5.对于群众满意度较低、排名靠后的单位,由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由本级行评办结合实际,向评优工作组织单位提出取消评优资格建议。
6.对2013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并研究提出2014年度工作思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参评单位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直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本系统评议工作的领导、督查。各县(市、区)行评办和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评议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并重,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逐一加以解决,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整章建制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和完善,以工作实效性取信于民。
(三)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开展评议工作,建立健全本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政风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要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使民主评议的内容更有针对性、过程更有实效性、方法更有科学性、结果更有公正性。
(四)严明组织纪律,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被评单位、评议代表、工作人员及其他参与民主评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暂行办法》各项纪律规定,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特别是通过新闻媒体开展的主题评议活动,必须严明宣传纪律。各级行评办要建立完善的节目汇报、审查、签播制度,加强宣传管理,规范播出行为,确保节目播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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