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3〕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提高我市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质量,全面准确地把握经济运行动态,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判断经济发展趋势,更有效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实现,现就加强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每年定期分析全市经济运行的总体情况及分县区、分领域情况、经济运行的突出特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主要指标进展情况。

(二)分析国际国内宏观形势变化及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准确判断预测经济发展走势。

(三)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并及时协调解决,提出下一阶段发展重点及对策建议,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工作分工

全市经济运行分析由市发改委负责,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形成事前预测分析,事中准确定性,事后强化推进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联动机制,提升全市经济运行与监测分析水平。为明确职责,相互配合,现就部门分工如下:

(一)总体情况方面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经济形势分析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系供电、铁路运输等,按季度主持召开全市经济信息交流会,全面综合分析全市各阶段经济运行情况,起草形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市统计局、国家调查队:负责提供全市经济运行相关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按全市经济运行分析需要,以初步上报、已认定和评估后反馈数据资料与相关部门及时交流,同时从数据角度解析全市宏观和微观经济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对全市经济运行分析材料中的数据进行复核。

(二)农村经济方面

市农业局:负责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重点是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备耕春耕情况、种植养殖业生产情况、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情况、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等。

市林业局:负责分析林业生产、植树造林等情况。

市水利局:负责分析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防洪抗旱等情况。

市扶贫办、市移民办:负责及时提供扶贫和移民的重点数据资料,着重分析工作中的问题、难点、亮点和做法。

(三)工业经济方面

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负责分析全市工业发展情况,重点是优势行业、支柱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主要产品情况,工业园区建设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等。

市科技局:负责分析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企业自主创新建设等情况。

(四)服务业方面

市商务局:负责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重点是消费品市场的特点、亮点以及重点监测企业的经营情况、生产资料市场情况、新兴服务业发展情况等。

市住管局:负责分析全市房地产业运行、保障性住房等情况。

市文物旅游局:负责分析全市旅游业发展等情况。

(五)项目投资方面

市发改委(重点办):负责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及资金来源情况、全市项目投资方面情况,重点是市级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列入省考产业项目情况等。

(六)城市建设方面

市建规局:负责分析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展情况、城建投资完成情况、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滨江新区、兴元新区、江南片区等区域开发建设情况、村镇建设情况等。

市交通局:负责分析全市公路货运、客运量变化及趋势,提供重点交通项目建设进度。

(七)改革开放方面

市经合局:负责分析全市外经贸发展情况,重点是跟踪全市利用外资、进出口情况,招商引资活动组织进展情况,重大外资项目推进情况,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情况等。

市发改委(医改办):负责分析全市医改情况、发展改革试点镇建设情况。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领域改革进展情况。

(八)财政金融方面

市财政局:负责分析调度全市财政收支方面情况,重点是一般预算收入、各项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等情况,财政税收结构变化情况,财政支出情况等。

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分析调度全市国税、地税方面情况。

市金融办:负责分析调度全市金融运行情况,重点是监测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货币回笼、城乡居民存款余额、中长期贷款、企业贷款、消费信贷、个人住房贷款等金融运行情况,银企对接、企业上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投融资平台等情况。

(九)社会事业方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分析调度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重点是实名制就业情况、自主创业情况、就业培训情况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情况。

市民政局:负责分析调度全市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灾后重建、扶贫帮困等情况。

(十)数据统计方面

市统计局:负责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农业、投资、消费、旅游、财税、金融、居民收入、物价等方面指标的统计及认定工作,以及全市及各区、县和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的汇总工作。

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建规局、住管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经合局、扶贫办、文旅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运管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电信汉中分公司、汉中市邮政局、汉中供电局、中国移动汉中分公司、中国联通汉中分公司、汉中车务段等部门和单位在每月4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相关数据报送市统计局,以便市统计局评估宏观数据。

在实际工作中,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将根据市委、市政府每个阶段的部署,提出具体经济运行分析要求。各部门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增加分析调度的内容。各县区和开发区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要求开展形势分析调度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时间安排

季度安排。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于当季末月中旬开展全面分析调度工作,20日前提出详细的形势分析报告,报送市政府办(综合二科),同时报送市发改委(社会综合科)。

半年安排。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于6月中下旬开展全面分析工作,6月底前形成分析报告,报送市政府办(综合二科),同时报送市发改委(社会综合科)。

全年安排。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于10月中旬开展全面分析工作,总结全年经济运行特点,并结合下一年度计划编制,提出经济发展思路,于11月20日前形成详细的形势分析报告,报送市政府办(综合二科),同时报送市发改委(社会综合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形势分析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并指定一名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经济运行分析以及有关材料、信息报送等具体工作,保证工作规范和常态化运转。

(二)健全例会制度。市政府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分析主要经济运行情况、走势预测、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季度例会。每季后20日左右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通报上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市发改委汇报全市上季度总体工作情况,各县区和开发区汇报本地区上季度工作情况,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汇报相关领域工作情况。

半年例会。于7月20日左右召开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由常务副市长通报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市长就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三)深入调查研究。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入基层,特别是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力求掌握第一手材料,确保情况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可靠。要密切跟踪经济运行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超前研究解决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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