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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13年全市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13年全市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
商政办函〔2013〕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尾矿库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提高尾矿库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尾矿库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现将全市113座尾矿库四级安全监管责任人逐一落实明确(名单附后)。各级安全监管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强化日常安全监管,确保全市尾矿库安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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