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商政办发〔2009〕120号
颁布日期:2009-09-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商政办发〔2009〕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国庆节将至,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庆期间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分析形势,增强共识,全力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仍有个别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有超控制指标现象,全市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进一步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刻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迅速作出部署,扎实开展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排查、梳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全面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时间与方式

本次检查自2009年9月10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坚持自查与督查、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分行业、分县区进行督查检查。

由市旅游局负责,对各类旅游景点、旅游场所、旅游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由市公安局负责,对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由市交通局负责,对道路交通、公路施工和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检查。

由市国资委负责,对煤矿、铁路运输、工业企业安全进行检查。

由市安监局负责,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进行检查。

由市城建局负责,对建筑施工、建设项目安全进行检查。

由市质监局负责,对锅炉、管特、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检查。

由市商务局负责,对商贸企业安全进行检查。

由市药监局负责,对食品、药品安全进行检查。

由市文化局负责,对影剧院、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安全进行检查。

由市卫生局负责,对医疗卫生单位安全进行检查。

由市教育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安全进行检查。

由市市政局负责,对城市燃气、液化气,市政公共交通等安全进行检查。

市政府成立8个综合督查组,分赴县区开展督查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监察局、文化局参加,负责督查检查市直机关及事企业单位。

第二组: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政局、环保局参加,负责督查检查商州区。

第三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消防支队、林业局参加,负责督查检查洛南县。

第四组:由市质监局牵头,市卫生局、司法局参加,负责督查检查丹凤县。

第五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旅游局、水务局参加,负责督查检查商南县。

第六组:由市国资委牵头,市乡企局、农业局参加,负责督查检查山阳县。

第七组: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商务局、供电局参加,负责督查检查镇安县。

第八组:由市交通局牵头,市供销社、气象局参加,负责督查检查柞水县。

(二)检查重点与内容

这次检查的重点是: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情况。

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突出以道路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尾矿库、旅游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库坝、滑坡体等安全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道路交通安全。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设立完善警示标志;严格查处货车、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速超载,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非客运车辆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查重处酒后驾车;加强对私驾旅游车辆的疏导、监管和教育;全面消除道路交通运输中人、车、路、站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商州、洛南两县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强对境内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坚持煤矿采掘的“十二字”方针,严格控制工作面作业人员。对已关闭矿井进行复查,严防死灰复燃,确保煤矿安全。对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采石场、采砂场、砖瓦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层越界、证照不全以及以探代采、非法转让、一证多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矿山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质和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安全许可制度,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各类学校、公众聚集场所、旅游景点安全。对各类学校校舍、活动场所、教学设施、周边环境和校外住宿生用火、用水、用电,师生交通、饮食、住宿、活动安全以及学校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全面检查,层层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新学年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抓好大型购物场所、宾馆、饭店、中小学校、网吧、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消防设施不全、通道不畅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全面检查各旅游景点公共设施,餐饮摊点、宾馆、饭店的卫生状况,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确保游客安全。加强对各种庆典活动的安全监管,未经审批不得组织大型庆典活动,对已经审批的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安全疏散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危险化学品、民爆、烟爆安全。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生产、使用、储存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整治,查管理,查制度,查责任落实,查隐患整改;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净化全市民爆、烟爆市场。

建设施工场所安全。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网口保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劳动防护用品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

自然灾害隐患点。认真组织对滑坡体、河堤、库坝等可能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除险加固,检查针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三、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县区、各部门要坚决服从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切实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做到部署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确保安全检查顺利有序开展。各牵头单位要由县级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于9月20日前分赴各自联系的县区和单位开展督查检查,督查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产经营第一线,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检查不负责任、重大安全隐患跟踪整治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督查组的车辆由牵头单位负责安排。督查检查结束后,牵头单位要写出书面汇报,市政府将适时召开各组汇报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完善预案,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节日期间值带班工作,严格值班纪律,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控制事态,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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