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发〔2010〕100号
颁布日期:2010-1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0〕10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环保局《关于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一月四日

关于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环保局

为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三创”工作顺利开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铜川市煤烟型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根治城市大气污染为目标,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集中解决烟尘、工业粉尘、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切实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所有工业和生活大气污染源全面实现达标排放,排放量控制在总量控制指标以内,有效控制各类烟尘、粉尘污染。通过综合治理,使空气中PM10、SO2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环境质量显著提高,人民群众普遍满意。确保今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0天以上,2011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5%以上。

二、治理原则、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大气污染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

2、“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产生污染的单位、个人负责各自的污染治理工作。

3、综合治理的原则。多管齐下,对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所有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治。

(二)治理范围

南、北市区等所有建成区及其连接带。

(三)治理内容

1、市建成区内所有的燃煤污染。

2、210国道沿线及药王山周围工业企业大气污染。

3、物料和渣土运输、道路保洁造成的扬尘污染。

4、裸露物料场(堆):煤场、灰场、料场露天堆存和装卸扬尘。

5、餐饮炉灶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6、机动车尾气污染。

7、秸秆焚烧污染。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

(一)燃煤污染治理

1、继续抓好新区无煤区建设。新区禁止使用煤炭,严禁新建燃煤设施及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现有燃煤锅炉要限期取缔并拆除,全部使用天然气、电、水煤浆等清洁能源。此项工作由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2、加强居民住户、单位食堂的煤烟治理。治理范围内的单元楼和单位食堂应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断提高气化率。天然气未通达地区要使用石油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烟煤散烧。此项工作由各区县政府负责。

3、狠抓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治理改造工作。煤烟治理区域及210国道沿线所有工业窑炉、锅炉要限期改用天然气、水煤浆等清洁燃料。2010年10月底以前规定区域(规划区、控制区)现有燃煤锅炉全部采用高效消烟除尘技术进行改造,按规定燃用低灰低硫煤炭,并添加使用固硫剂,经监测验收达标后方可运行。天然气未通达地区或确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居民散户,必须使用无烟煤等清洁燃料。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4、认真抓好查堵烟煤源工作。加大对城市周边煤炭市场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烟煤销售市场。城市周边及210国道两侧禁止贮存、销售煤炭,违规煤场要全部予以取缔。此项工作由市煤炭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和辖区政府配合。

(二)工业粉尘污染治理

重点治理210国道沿线及药王山周围的15家水泥企业。各水泥企业要按照“一标三化”、提档升级有关要求,突出抓好企业环保设施的达标运行、厂区物料倒运过程中二次扬尘控制等重点工作,严禁偷排、超排,不断提高工业废气达标率。秦岭水泥公司一定要在2011年4月底前完成5#、6#、7#窑尾收尘器的改造。年底前完成重点水泥企业在线监控装置及平台建设,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控。按期完成各企业以绿化、净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升级改造任务,建成一批花园式绿色示范企业。强化210国道区域联防联控能力,督促水泥企业达标排放。此项工作由辖区政府负责,中、省属水泥企业的污染治理由市环保局负责。

(三)其他大气污染治理

1、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要从源头抓起,严把审批关。所有新建的餐饮业在设立时要首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环保手续的工商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在规定区域内所有已设立的饮食服务单位及门店一律都要使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电、油等清洁燃料,并采取先进环保技术对油烟进行治理,不得超标排放。取缔露天烧烤摊点。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住建局、市工商局配合。

2、建筑工地、道路、物料露天堆场等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边界应设置高度1.8米以上的连续密闭围挡;有必要的洒水设施;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储;出、入工地车辆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运输物料应采用密闭车斗;工地内从建筑上层不得凌空抛撒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市区道路、过境公路要加强修缮,扩大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面积,增加洒水频次;规定过境货运车辆行驶路线,划定车辆禁行区域,严禁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驶入城区内。取缔市区及周边违法建设的煤场、物料装卸场;合法建设的物料堆场要建设挡风墙或对物料进行洒水、覆盖。此项工作由市住建局、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市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3、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主要是治理机动车发动机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的污染。要适当控制汽车的数量,提倡市民骑自行车、乘公共汽车等绿色出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量。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禁止使用含铅汽油。大力推广以天然气等为燃料的燃气汽车;加强汽车尾气的监测治理工作,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对尾气超标的车辆进行治理,加快黄标车的淘汰步伐。此项工作由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4、秸秆等焚烧大气污染治理。坚持监管与引导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控制在城市周边及主要交通道路两侧焚烧秸秆、垃圾、树叶和烧荒,大力提倡秸秆还田或综合利用。此项工作由各区县政府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市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任勇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王益区政府、印台区政府、耀州区政府、宜君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煤炭局、市监察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文化广电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要在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环保抓总,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要求开展工作。各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市上统一部署,进行再动员、再安排,要认真落实辖区环保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和“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协同作战,保证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增加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投入,加快集中供热建设步伐,大力实施天然气工程建设。加快耀州区和南北市区绿色走廊的天然气管网建设步伐,提高入户率,确保煤改气工程顺利实施。对在采暖期无集中供暖设施,使用无烟煤、型煤的部分困难群众继续进行实物券补贴,保证群众安全过冬。要做好补贴煤票发放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煤票真正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各有关产权单位要千方百计维护和使用好现有供暖设施,不得以煤烟污染治理为借口随意停止供暖,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筹集专项治理资金,以奖代补,促进水泥污染治理提档升级项目建设,确保各项治理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宣传等部门制定可行的宣传方案,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实施。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开展治理工作的意义、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跟紧治理工作,及时报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曝光问题,督促后进,推动工作。各乡镇街道办、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条幅、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大环境执法。要严格依法处理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各企、事业单位、居民住户、食堂、饮食门店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或使用烟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除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外,并实施行政处罚。

(五)严格考核奖惩。要加强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量化考核。市大气污染治理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实行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制度。考核工作以工作实绩为主,对任务完成好的要给予奖励;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予以通报;对行政不作为,任务没有落实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附件:铜川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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