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4年城建项目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4年城建项目计划》的通知(咸政办发〔2014〕30号)

秦都区、渭城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今年全市“两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心城市开发建设与改造提升“6+3”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拓展发展空间、优化人居环境、塑造城市形象,着力提升中心城市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实现建设“四强三领先”西部强市的咸阳梦,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咸阳市2014年城建项目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谋划确定了2014年实施的192个城建项目,总投资约478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39.4亿元,现将《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年度城建项目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抓紧组建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逐项目、逐环节制定推进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倒排时间工期,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明确、标准明确、时限明确、奖惩明确”。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定期检查指导、多方调配资源、积极协调联系;分管领导要坚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全程包抓,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优质高效完成任务。

(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项目牵头单位要加强与配合单位的协调,做好信息互通,坚持定期会商,及时发现问题,共同解决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职责、发挥优势,特别对项目涉及的各种手续,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项目资金、用地、征迁等存在的问题,要提早谋划考虑、提早研究解决,确保项目建设不受影响

(三)严格标准、务求实效。要严格质量标准。对实施的每一个项目都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各项管理制度,真正将每一项工程建设成样板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要强化时效意识。倒计时安排工期,明确各个阶段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集中时间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始终做到工作高效率、快节奏。要强化人本观念。在项目征迁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政策、规范操作,切实把群众应得的利益维护好,把群众合理的诉求解决好,确保群众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四)大力宣传,深入发动。各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跟踪报道工作动态,宣传政策法规,弘扬先进典型,曝光存在问题,特别是对广大市民广泛关注的重点项目,要定期公布工程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为先进树立形象,对落后形成压力。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走访项目实施涉及的单位和住户,耐心细致地讲政策、做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工作阻力。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抢搭抢建、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等不法行动,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

(五)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市考核办、市委督查室和市监察局要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和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考核,定期通报进展情况。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工作敷衍塞责、流于形式,长期没有起色的,要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落实问责措施。同时,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以及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附:《咸阳市2014年城建项目计划》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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