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10〕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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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7-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0〕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于今年4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强化气象服务基础建设,提高预测预警水平和防范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国自然条件复杂,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自然灾害中,气象灾害占到70%以上。我市是气象灾害多发重发地区,干旱、冰雹、暴雨、雷电、大风(沙尘暴)、寒潮、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频繁发生,给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近几年,全球气候持续变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破坏程度越来越强,应对难度越来越大,影响范围越来越广,灾害损失不断加重,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站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为全市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气象环境。
二、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一)加强气象灾害立体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气象灾害应急移动指挥、监测系统和气象卫星接收系统建设,加快L波段探空雷达改造和市区两站搬迁建设进度,积极研究开发新一代天气雷达、小型数字化雷达本地化应用系统。按要求完成区域自动气象站建设任务,重点加强交通干线、旅游景区以及大中型水库周边地区、主要江河流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域、重要林区、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和城市内涝点等区域的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网和中小尺度加密气象观测网建设,逐步建立完善雷电、冰雹、干旱、低温霜冻、土壤墒情等专业观测网,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业务平台,加强市级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暴雨、低温、干旱、冰雹、雷电等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中心以及省、市、县三级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报水平。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设和完善市、县两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媒介,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要利用村村通广播工程设施,建立直达行政村的气象灾害自动声讯预警系统。加快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广播电视台要与气象部门建立广播、电视实时插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制度,及时插播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增加播出密度,使公众科学防灾、减灾、抗灾。落实学校、医院、车站、气象灾害防御脆弱区、重大气象灾害频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场所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完善乡、村义务气象应急信息员队伍体系,建立气象灾害志愿者队伍,及时接收、传播预警信息,收集、整理、报告气象灾情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防范能力
(一)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的要求,加强应对灾害性天气部门预案建设,完善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演练,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政府统一组织、部门联动协作、社会共同响应的气象灾害应急机制,提高气象灾害应急保障能力。气象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要按要求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响应,加强协作,迅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灾情信息收集、灾害调查评估等工作。落实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和现场处置工作队伍,提高气象灾害处置能力。
(二)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和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防洪、防雹、防雷、防滑塌、森林防火等工程性措施和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非工程性措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特点,编制实施以冰雹、暴雨、干旱、雷电等为重点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水务、国土、林业、农业等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洪水、滑塌、泥石流、干旱、森林火灾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发改、工信、住建、安监等部门要与气象部门紧密联系,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大中型建设工程以及易燃易爆场所、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防范潜在的气象灾害风险。
(三)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各级政府要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装备和队伍建设,提高作业水平,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应对冰雹、干旱、森林火灾、水资源短缺和严重空气污染等事件及重大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四)积极有效防御雷电灾害。要高度重视工矿、学校、农村、易燃易爆场所、公共服务场所、人口聚集区的雷电安全工作,完善防雷设施,加强防雷安全性能检测、检查和指导,气象、安监等部门要做好雷电灾害防御的监督管理工作。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层层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气象、公安、民政、国土、住建、城管、交通、工信、水务、农业、卫生、环保、林业、旅游、安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提高各类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科普场馆、灾害防范的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农村气象灾害救助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
二○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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