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交通重点项目目标任务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交通重点项目目标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甘办函〔2015〕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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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交通重点项目目标任务的通知
甘办函〔2015〕9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州交投公司:
经州政府审定,2015年全州在建交通重点项目16个,计划完成投资57.8亿元,建设里程1731公里,建成450公里。其中:完工项目13个,加快推进项目3个(详见甘孜州2015年交通建设重点项目目标任务书)。现将2015年在建交通重点项目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督查,促进落实。继续实行干部包项目督查制度,分类制定督导计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规范督导行为,提高督导质量,提升督导效率,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各督导组要全面准确掌握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调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等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督促落实。
二、严格管理,强化约束。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继续实行项目指挥部考勤制度,各在建项目指挥长每月驻施工现场不少于20天,确需请假的,3天之内报州交通运输局批准,3天及以上报州政府批准。继续实行信息报送制度,每周日晚七点前,各项目建设管理主要负责人、各片区协调办主任要将一周完成的形象进度、投资以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协调工作开展情况,以短信报州政府常务副州长陈忠义;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程永红;州交通运输局局长冉义;州交投公司董事长李王斌;州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刘军儒。
三、加强协调,做好服务。严格执行《甘孜州交通建设协调工作管理办法》,州协调办和各项目协调办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管理工作,切实做好交通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用材、炸药、施工用电、建设环境等要素保障协调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建设环境。
四、严格监督,控制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采取委托三方检测和“飞行”检测方式相结合,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总体受控。
附件:甘孜州2015年交通建设重点项目目标任务书
http://www.gzz.gov.cn/10000/10011/10012/10016/2015/05/13/10468291.shtml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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