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凉山州第二届优秀创业之星的决定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凉山州第二届优秀创业之星的决定

凉府函〔2013〕5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鼓励广大农民工回乡创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经县市推荐,州劳务开发领导小组评选,州政府决定授予黄廷荣等5人“凉山州第二届优秀创业之星”荣誉称号,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再立新功。各地要学习“创业之星”吃苦耐劳、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积极投身全民创业的伟大实践,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重要贡献。

附件:凉山州第二届优秀创业之星名单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4日

附件

凉山州第二届优秀创业之星名单

黄廷荣西昌市富华生态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阿根拉鬼布拖县特木里镇民主村村委会主任

曲么史体金阳县马依足乡唐家屋基村木纳沟组村民

喇松富盐源县世富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泽华喜德县福联石业有限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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