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2013年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下达2014年工业经济责任目标的通知
关于通报2013年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下达2014年工业经济责任目标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攀办发[201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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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3-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通报2013年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下达2014年工业经济责任目标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并下达2014年工业经济责任目标,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2013年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2013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紧紧围绕“稳中快进、提质增效、争先进位、跨越提升”的工作要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滑影响,全市工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
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
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52.9亿元,增长12.8%;
全年完成技改投资222.9亿元,同比增长14.7%;
全年完成工业投资249.2亿元,同比增长11.9%;
全年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23%;
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8户;
全年完成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368.9亿元,增长13%。
二、2014年工业经济责任目标
一季度(开门红)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确保12%,力争13%;
全年技改投资完成245亿元,增长10%;
全年工业投资完成277亿元,增长11%;
全年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
全年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耗水量下降7%;
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户;
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确保12%,力争13%。
工业经济责任目标考核的基础数据以市统计局提供数据为准,市经信委负责目标制定、进度检查和年终考核的日常工作。
附件:2014年全市工业经济责任目标表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日
附件
2014年全市工业经济责任目标表
责任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工业投资
(亿元)技改投资
(亿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新增规上企业(户)非公经济增加值增速(%)
全年确保目标全年奋斗目标一季度目标确保目标奋斗目标
全市12.013.013.02772454.07.0201213
攀钢集团5.05.55.550504.07.0
钢城集团8.010.010.0884.07.0
攀煤集团8.010.010.012124.07.0
二滩电厂2.03.03.0
东区18.020.020.025324.07.031213
西区18.020.020.026224.07.031213
仁和区24.026.526.54.07.01213
仁和区地方18.020.020.045233
钒钛园区26.028.028.040404.07.05
米易县18.020.020.038294.07.031213
盐边县18.020.020.033294.07.031213
备注: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攀钢、钢城、攀煤含市内所有分(子)公司,县、区(除米易外)及钒钛园区不含大企业;
2.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指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户数,非净增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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