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攀办函〔2012〕111号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钒钛产业园区:
目前,我市即将进入防汛期,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应急管理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地灾、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现就做好有关汛期防灾救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应急值守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汛期值班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专人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不得远离值班地点,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接到重要信息要快速上岗到位;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守,熟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值班电话、传真必须保持畅通、快速接听,确保信息传递迅速、处理及时。市政府总值班室将不定期对各县(区)、市级部门、钒钛产业园区汛期值班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各级各相关部门2012年汛期值班安排表于2012年5月30日前报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传真:3324601)。
二、制订完善应急预案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钒钛产业园区要立即组织对本辖区、本部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结合排查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汛期应急预案检查。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都要制订有针对性的防汛度汛应急预案,并从本地实际出发及时修订完善。隐患排查和预案检查情况于2012年6月6日前书面报市政府应急办。
三、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各县(区)、钒钛产业园区要按照已排查出的地灾重点隐患点和防汛重点隐患部位及时组织开展以灾情预警预报和群众疏散转移为主要内容的演练。按照2012年5月22日李仁杰副市长检查防汛度汛工作时的要求,东区政府和钒钛产业园区要在6月20日前针对炳三区公山湾排土场和金江镇喻家坪滑坡体重大防汛度汛安全隐患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各县(区)、钒钛产业园区演练情况于2012年6月30日前书面报市政府应急办。
四、及时准确报送信息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汛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3324600、3332828,传真:3324601)。(联系人:杨贵琼,联系电话3324700、333528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2年汛期值班安排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2年度汛期值班安排表
单位:24小时值班电话:传真电话:
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工作人员
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姓名联系方式
月日至月日
备注:规范填写单位全称;联系方式应填写手机和座机电话。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