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2014年度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关于推进2014年度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7-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2014年度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市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预防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现就2014年度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整治目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二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51号)精神,浙江大朝木业有限公司、衢州市明利包装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列为省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结合我市实际,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市级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衢政办发〔2014〕41号)精神,浙江大朝木业有限公司、衢州市明利包装有限公司、浙江腾龙竹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同时列为2014年市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根据省消安委印发的《浙江省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浙消安委〔2013〕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将柯城区航埠镇、江山市贺村镇列为市级政府挂牌督办区域性火灾隐患。同时,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共确定了23家县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其中柯城区5家、衢江区2家、龙游县3家、江山市2家、常山县3家、开化县3家、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4家、西区1家。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行业系统部门具体分工负责,真正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各地要成立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有序推进隐患整改,确保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在2014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毕,2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在2014年底前取得初步整治成效,力争到2015年得到有效解决。
三、实施科学整改。各级公安、国土、安监、市场监管、住建、规划、旅游、卫生、商务、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强力推进隐患整改工作。要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坚持“拆、改、建、管”并举,严格标准,彻底整改。整治过程中,要根据企业、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隐患严重程度、危险性大小等情况,分别采取关闭取缔、停业整改、边生产边整改等措施,督促单位消除火灾隐患。要吸收、借鉴台州等地隐患排查整治的经验做法,充分运用火灾技防物防措施,完善管“地”、管“房”、管“电”、管“证”等常态化机制,强化整治效果。要定期通报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建立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机制,分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加强督导检查。对各地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市政府将适时进行督查,并将整治成效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当中。各地要建立和完善督查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有效落实并取得成效。要求于每月30日前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市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联系人:王挺,3080617)。整治期间,对整改责任、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治成效不明显并导致责任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14年度省级、市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
2.2014年度市级政府挂牌督办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附件1
2014年度省级、市级政府
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
单位名称
浙江大朝木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衢州市东港一路10号7幢
法定代表人
夏耀强
联系电话
13615702026
联系人
陈培荣
联系电话
13867039087
建筑概况
厂房地上2层,局部1层,厂房两侧为框架结构,中间部位为钢结构,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一层为车间,二层为车间、办公、喷漆工段等,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该厂房为浙江大朝木业有限公司向浙江嘉禾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租用,该厂房于2008年办理消防验收,原火灾危险性为戊类。
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人
1
擅自将戊类厂房改作丙类厂房,造成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的50%。
按丙类厂房要求重新进行消防设计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重新划分防火分区,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2014年7月31日
夏耀强
2
厂房使用性质变更后,厂房疏散楼梯未形成封闭楼梯间。
按规范要求对楼梯间进行整改,形成封闭楼梯间。
2014年7月31日
夏耀强
3
厂房使用性质变更后,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按规范要求在车间疏散走道、封闭楼梯间、安全出口等部位增设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
2014年7月31日
夏耀强
4
厂房二层设置办公室,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隔墙进行分隔,且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办公用房与生产车间按规范要求进行防火分隔或停用二层办公用房。
2014年7月31日
夏耀强
5
厂房二层油漆工段,未与其他部位作防火分隔,且未采取有效防火防爆措施。
停用二层油漆工段并重新调整其位置,油漆工段与相邻部位进行防火分隔或在厂房外单独设置油漆工段,并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2014年7月31日
夏耀强
6
厂房使用性质变更后,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厂房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014年9月10日
夏耀强
7
厂房使用性质变更后,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不足。
厂区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池,水池容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2014年9月10日
夏耀强
8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室外消火栓。
按规范要求增设室外消火栓。
2014年9月10日
夏耀强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要求
一、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应成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完毕。
二、开展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2014年7月31日前,公司应当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学习自救逃生、消防器材使用和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灭火和逃生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灭火技能。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明确和划定禁火区域,做到动火必审批。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检查和消除不安全因素;每月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整改期间,应加强火灾隐患整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边生产、边施工时,落实人员现场监护,清理现场可燃物,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单位名称
衢州市明利包装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衢州市柯城区双港开发区曙光路副38号
法定代表人
陈立纲
联系电话
13905707678
联系人
吴香
联系电话
13505700316
建筑概况
该单位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左右,总共有两栋厂房,一栋综合楼,其中厂房一地上二层,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厂房二地上二层,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厂房建筑原先设计为丙类厂房,现厂房分别出租给多个单位做丙类仓库使用,且存在违章搭建彩钢棚、占用防火间距现象。
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人
1
综合楼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足。
按规范要求在综合楼内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2014年7月31日
陈立纲
2
厂房内部分室内消火栓、灭火器被遮挡。
清理厂房内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前遮挡物,保证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2014年7月31日
陈立纲
3
厂房内部分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被堵塞。
清理疏散通道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014年7月31日
陈立纲
4
厂房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不足。
增设消防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2014年7月31日
陈立纲
5
擅自改变综合楼使用性质,造成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规定要求。
恢复综合楼原使用功能,对二楼楼梯间进行清理,确保楼梯间设置形式和数量符合规范要求。
2014年7月31日
陈立纲
6
厂房之间、厂房与相邻厂区围墙之间违章搭建彩钢棚,占用消防车通道,占用防火间距;厂房与综合楼之间违章搭建彩钢棚。
局部拆除厂房之间钢棚,确保净间距大于6米。拆除厂房与围墙之间的钢棚。
2014年7月31日
陈立纲
7
擅自将丙类厂房改成丙类仓库,防火分区超过规定的50%。
重新按丙类仓库进行消防设计并按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
2014年7月31日
陈立纲
8
厂房内增设隔墙后,室内消火栓设置不足,且部分隔断采用木板分隔。
按照要求拆除隔墙或增设室内消火栓,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2014年7月31日
陈立纲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要求
一、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应成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完毕。
二、开展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2014年7月31日前,公司应当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学习自救逃生、消防器材使用和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灭火和逃生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灭火技能。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明确和划定禁火区域,做到动火必审批。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检查和消除不安全因素;每月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整改期间,应加强火灾隐患整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边生产、边施工时,落实人员现场监护,清理现场可燃物,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单位名称
浙江腾龙竹业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龙游县溪口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曾樟清
联系电话
18805700666
联系人
曾义文
联系电话
13676602229
建筑概况
建筑主要结构为钢架结构,办公楼为框架结构,主要建筑包括联合厂房一(10626平方米)、联合厂房二(10626平方米)、锅炉房、半成品仓库、甲醛储罐(28m3)、苯酚储罐(28m3)、制胶车间、染纸车间(2685平方米)、地板仓库(1000平方米)、9-11号生产线(1750平方米)、干燥窑、重竹车间(876平方米)、竹帘仓库(1000平方米)、竹塑车间一(1830平方米)、竹塑车间二(2810平方米)、竹塑车间三(800平方米)、主加工车间(13250平方米)、办公楼(4400平方米)等。
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人
1
联合车间二东侧搭建简易钢架棚(作材料堆场使用),竹塑生产车间1西北侧搭建临时建筑、堆放物品,占用环形消防车道。
拆除搭建的钢棚,确保消防车道畅通。
2014年7月31日
袁国良
2
联合车间一、联合车间二之间搭建车间,造成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的50%。
对联合联合车间一、联合车间二重新进行消防设计,按规范要求重新划分防火分区。
2014年8月31日
袁国良
3
竹塑生产车间一、竹塑生产车间二、金属干燥房、重竹仓库、竹帘仓库及9、10、11生产线之间多处搭建钢结构钢棚,占用防火间距,造成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的50%。
拆除竹塑生产车间一、竹塑生产车间二、金属干燥房、重竹仓库、竹帘仓库及9、10、11生产线之间搭建的钢结构钢棚。
2014年8月31日
袁国良
4
主加工车间、原料仓库、强化地板、住热压车库、热平衡库、油漆车间之间防火分隔不到位,超过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主加工车间、原料仓库、强化地板、住热压车库、执平衡库、油漆车间之间采用防火墙分隔彻底。
2014年8月31日
袁国良
5
厂区厂房、仓库等建筑多处搭建连成一体,造成厂区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不足,车间、仓库室内消火栓数量不足。
对消火栓管网进行改造,增大管网管径或增设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量满足规范要求。
2014年8月31日
袁国良
6
甲醛储罐(28立方米)、苯酚储罐(28立方米)与制胶车间防火间距不足。
重新对甲醛储罐、苯酚储罐进行消防设计,确保储罐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2014年8月31日
袁国良
7
主加工车间(13250平方米)、联合车间一(10626平方米)、联合车间二(10626平方米)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主加工车间、联合车间一、联合车间二增设自动消防水炮。
2014年9月30日
袁国良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要求
一、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应成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完毕。
二、开展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2014年7月31日前,公司应当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学习自救逃生、消防器材使用和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灭火和逃生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灭火技能。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明确和划定禁火区域,做到动火必审批。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检查和消除不安全因素;每月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整改期间,应加强火灾隐患整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边生产、边施工时,落实人员现场监护,清理现场可燃物,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附件2
2014年度市级政府挂牌督办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
整治对象
柯城区航埠镇
基本情况
航埠镇火灾隐患突出的场所主要为二类:一是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共有27家,其中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有24家。二是经营小商品的沿街合用商铺,共500余家,具有较大火灾隐患的场所主要集中在大桥路。
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责任部门
消防车道不畅。经营户占道经营严重,街道拥挤不堪,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消防车辆很难快速进入现场施救。
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管理,严禁违章停车和乱设摊点,确保有序经营,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2014年12月31日
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柯城区交警大队
航埠镇政府
消防基础设施薄弱。航埠集镇区现有的市政消火栓数量达不到国家标准,其中合用场所最集中、商业最发达的大桥路未设置市政消火栓。
加大市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按照国家标准增设市政消火栓,确保压力和流量满足消防需要。
2015年6月30日
航埠镇政府
加快航埠镇专职消防队的升级改造,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2015年6月30日
柯山消防大队
航埠镇政府
火灾隐患突出。一是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不足;二是住宿与经营部位未进行防火分隔,住宿部分无独立的安全出口;三是部分疏散楼梯及疏散通道不畅通;四是住宅房间窗户设置影响人员逃生疏散的铁栅栏;五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六是部分商铺未配置灭火器材。
加强经营住宿合用场所的综合改造,将住宿和经营场所进行分离或防火分隔;增设局部应用喷淋系统和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增配灭火器材;畅通逃生通道;加强电气线路改造等。
2015年12月31日
柯城区安监局
柯城区住建局
柯城区规划局
柯城区市场监管局
柯山消防大队
航埠镇政府
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经营商户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日常管理混乱,用火用电不规范,逃生自救能力弱。
充分发挥基层消防组织作用,经常性开展消防宣传检查,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督促居民主动整改火灾隐患。
2015年6月30日
柯山消防大队航埠镇政府
航埠镇派出所
整治对象
江山市贺村镇
基本情况
贺村镇,距离江山12公里,下辖1个中心社区、45个行政村,镇域面积129.52平方公里,现有竹木加工企业1000余家,消防安全隐患多,火灾形势严峻。
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责任部门
竹木加工企业普遍存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不足,防火分区超面积等火灾隐患。
督促企业通过改建方式进行整改或通过搬迁到园区重新按规划要求建设;对拒不整改不具备消防安全要求的组织关停。
2015年10月31日
江山市安监局
江山市消防大队
贺村镇政府
消防车道、消防供水等消防基础设施不足,如未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甚至部分企业未接通市政消防给水管网。
企业消防车道、消防供水及其厂区内消防车道、消防供水设施由企业自我完善。
2015年10月31日
江山市住建局
江山市消防大队
贺村镇政府
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等违章搭建现象严重。
结合“三改一拆”工程,组织拆除企业违章搭建且存在火灾隐患的厂房、仓库等建筑。
2015年10月31日
江山市“三改一
拆”办公室
贺村镇政府
厂区内电气线路未按要求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线路老化、破损。
督促企业按规范敷设电气线路,并试点推广应用“智慧式电气火灾风险管理系统”,对电气线路火灾进行预防。
2014年12月31日
江山市安监局
江山市消防大队
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内部违章用火、违章用电的现象普遍存在,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多数企业员工自我防护能力低,不会使用灭火器、逃生自救等技能。
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和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
贯穿整治过程
江山市安监局
江山市林业局
江山市消防大队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