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项目转化实施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双政办发〔2007〕20号
颁布日期:2007-04-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项目转化实施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政办发〔2007〕20号2007-4-1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双鸭山市项目转化实施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双鸭山市项目转化实施年工作方案

为推进全市大项目生成、转化、实施和建设的工作进程,继续保持大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良好势头,市政府决定将2007年确定为项目转化实施年,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储备项目转化为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转化为竣工投产项目为核心,在加快项目的生成、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上下功夫,为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成果奠定良好的项目基础。通过领导包保、专项推进、重点实施、专题招商等措施,确保项目转化实施和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四个转化”,实现“四个50”的奋斗目标,即:通过招商引资、落实项目法人,力争投资千万元以上的前期项目转化为开工项目50项;力争投资千万元以上的开工和在建项目转化为竣工投产项目50项;力争投资千万元以上的储备项目转化为前期项目50项;依托资源开发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储备项目50项以上。

三、工作任务

结合落实市委九次党代会对各县、区的功能定位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确定各县、区和相关部门项目转化实施年的工作任务。

(一)前期工作项目转化为开工项目。

1.集贤县、宝清县负责前期工作项目转化为开工项目各10项;

2.友谊县、饶河县负责前期工作项目转化为开工项目各6项;

3.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负责前期工作项目转化为开工项目各3项;

4.市直部门重点抓好建龙钢铁20万吨无缝钢管、热网工程、安邦河恢复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哈同公路集佳段拓宽、棚户区改造、经济开发区等项目的开工前准备工作,力争有10个项目新开工建设。

(二)开工和在建项目转化为竣工投产项目。

1.集贤县、宝清县负责开工项目转化为竣工投产项目各10项;

2.友谊县、饶河县负责开工项目转化为竣工投产项目各6项;

3.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负责开工项目转化为竣工投产项目各3项;

4.市直部门重点抓好电厂三期、建龙矿业、双锅循环床锅炉、东方公司装饰砖、沉陷区二期治理、通乡公路、体育中心等项目的建设实施,力争10个项目竣工投产。

(三)储备项目转化为前期工作项目。

1.集贤县、宝清县负责落实投资千万元以上的储备项目转化为前期工作项目各10项;

2.友谊县、饶河县负责落实投资千万元以上的储备项目转化为前期工作项目各5项;

3.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负责落实投资千万元以上的储备项目转化为前期工作项目各5项;

4.市直部门负责落实投资千万元以上的储备项目转化为前期工作项目10项。

(四)优势资源转化为储备项目。

1.各县、区要按照全市“十一五”规划及市委提出的区域发展重点方向和各自的功能定位,结合本地实际谋划好储备项目的开发工作。

集贤县、宝清县负责谋划和开发储备项目各10项;

友谊县、饶河县负责谋划和开发储备项目各5项;

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负责谋划和开发储备项目各5项。

2、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重点发展产业谋划开发储备项目。

市发改委负责谋划和开发投资亿元以上的储备项目10项;

市经委、市农委、市科信局负责谋划和开发投资亿元以上储备项目各2项。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转化实施年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滕喜魁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高民同志、市政府巡视员张文学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专项推进工作的情况综合和信息反馈。将项目转化实施工作列入市政府督办工作程序,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切实落实好工作任务。

(二)落实开发资金。市政府和各县、区都要安排项目开发、转化专项资金。市政府安排100万元左右;4个县分别安排30万元左右;4个区要分别安排20万元左右,以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继续落实市政府出台的项目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三)强化项目转化的实施。一是推进前期项目向开工项目的转化。通过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的资金支持。同时,组织召开全市“银政企”对接会议,积极向银行和企业推介项目,争取有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入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我市大项目开发建设。二是推进开工项目向竣工投产项目的转化。重点落实领导包项目专题推进责任制度,切实发挥市、县、区包保项目的领导和专题推进组成员单位以及项目建设联络员的作用,保证开工项目如期竣工投产。三是推进储备项目向前期工作项目的转化。市发改委、经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要加快项目前期审批、核准或备案等工作,使储备项目尽快达到项目申请报告、土地征用批件、环境评价报告齐全,同时,通过招商引资,实现与投资者的有效对接,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四是推进优势资源向储备项目的转化。采取市、区“一体化”开发储备项目的推进办法,抽调发改委和各区有关人员组成储备项目开发专题工作组,进行专项的项目开发储备,为“哈洽会”招商做好准备。

(四)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项目生成和转化是招商引资的前提和基础。在项目转化工作中,要用项目、资源和环境招商。要充分利用好“哈洽会”平台,开展招商引资;通过实施多元招商、重点专题定向招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以及认真兑现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等措施,由全民招商向专业部门、重点单位招商为主转变,大力引进战略投资伙伴,提升全市招商上项目的总体水平。

(五)继续实行项目工作目标考评责任制度。把项目转化实施专项推进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考评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目标工作的指标体系,年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根据目标考核结果,市政府出资给予奖励。对完成情况差的在全市通报,并建议市委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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