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市教委关于认真贯翻实施职业教育法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1996-1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发〔1996〕82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市教委关于认真贯翻实施职业教育法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市教委《关于认真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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